近日,河南省公安厅决定自7月2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O号牌,所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使用的豫O号牌,全部采用自编自选方式更换为民用号牌,转籍至各省辖市车辆管理所。(8月2日《人民日报》)
取消O牌就意味着取消了道路上的特权车,实现了路权的平等。但是,特权的退出并不是一个区区的车牌更换就能够实现的,高调的特权和低调的特权本质上并无多大的区别,只是换汤不换药的障眼法罢了。并且,从监督的角度而言,这样的做法不但不利于公车私用的监督,还可能进一步加剧公务用车的泛滥。
试想:公务车辆到底有没有被私用,到学校门口、夜总会门口我们一眼就可以认得出来,如果取消了O牌,那么公车私用不是会更加肆无忌惮?因此,车牌改不改已无太大的意义,除非权力变得更加谦恭自律。换,公车私用会更加隐匿,无法实现更好的监督;不换,特权车依旧在路上耍横,制造社会不公。实际上这样的悖论并不存在,因为公车改革的问题不是车牌改革的问题,也不是车牌改变的问题,而是权力改善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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