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一阵子,关于收视率及收视率作假的问题,媒体上有过一阵热议。
收视率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因为有收视率问题,才会有收视率作假问题。首先是收视率问题。如果需要一个指标对电视节目的即时影响进行评价,收视率是一个可能的选择。尽管收视率评价有简单狭隘且随机的特点,但其便于操作,实施成本较低。一个与此类似的现象是企业招聘大学毕业生。按理说,招聘者应该综合考察大学生的素质、能力、潜力、品行等,但综合考察面临信息成本高昂的问题。于是招聘者倾向于根据应聘者毕业学校的大学排名进行评价。关键的问题在于,是否有必要采用一个指标对电视节目进行评价?一个单一的收视率指标能否胜任对不同性质电视节目的评价?现在的电视节目,数量和类型都异常丰富。可以明确的是,不同类型的电视节目,有着不同的风格和表现形式,也有着不同的功能。同样类型和功能的节目,可以用相同指标进行评价以区分其优劣或评估其影响。而不同类型节目的评价,理应设计不同指标。用收视率对电视节目进行评价,比较适合于娱乐性的节目,如综艺节目、体育节目、电视剧等。至于教育、知识普及以及政论性质的节目,收视率指标似乎就不是很合适。
单一使用收视率指标的后果之一,就是电视节目功能的单一化。采用收视率指标进行评价,娱乐性节目有一定优势。于是在这一导向之下,不论什么节目,为了拼收视率,都强调其娱乐性,而不论节目本身的性质和功能。黄金时段打开电视,总是选秀、脱口秀及其他综艺节目;电视节目尽管五花八门,形式和内容却极其雷同。电视节目内容和形式的单一,造成电视功能的严重退化。在娱乐的大旗之下,电视节目不再有知识普及、道德教化、核心价值、社会正气这些东西。提高收视率的疯狂竞争,娱乐化的电视节目越来越庸俗、低俗、恶俗、烂俗,追腥逐臭成为正常现象。
收视率问题的存在带来收视率作假的问题。以收视率作为标准的电视节目评价体系,造成了电视节目内容的单一和功能的退化,其结果是电视台之间的恶性竞争。在收视率评价体系之下,电视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被大大压缩。当通过正常手段提高竞争力面临极大的难度和很高的成本,而且在普遍的娱乐精神之下人们对机会主义有着很高的容忍度的时候,作假就可能成为那些急于提高收视率的电视台的选择。
二
大学排名与收视率,作为一种评价制度,就其作用和影响而言,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大学排名也不是毫无意义。对于企业招聘以及高考填报志愿,排名还是有一定参考作用。问题是,“大学排名”这样一个指标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反映一所大学的社会价值和影响?其实,在我们这样一个重视教育的国度,处在教育金字塔顶端的大学一直就受到国民的普遍关注;大学,尤其是那些比较有名望的大学的社会价值和影响,在一般民众心中都会有一个评价。这种评价虽然简单,却具有综合的特点,具有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的性质。
同社会评价一样,大学排名也是一种简单而狭隘的评价方式。在大学排名体系中,主要使用的评价因素是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等等;这些因素比较客观,信息也容易获得且容易进行处理。不过,这些因素对学校综合实力及影响的反映不很不充分。关键的问题还在于,当大学排名成为一种被普遍接受的评价制度之后,它对学校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必然产生影响,至少会强化了学校的某些政策理念。科研在大学教育中具有重要意义,学校的考核和激励政策强调科研的优先性可以理解。在大学排名机制的影响下,学校对科研更加强调,并往往制定详尽的以科研为核心的考评标准,比如教师在一定周期内要完成多少科研项目,多少科研经费。科研优先制度带来的问题之一是学校功能的退化和简单化,过于强调科研的结果是教学活动被冷落,对学生素质、能力的培养被严重忽视。更严重的问题在于,所谓的科研考核越来越陷于形式化,其实施过程往往是学校面向国有企业和主管部门及科研机构的寻租过程,这一过程,加快了学校市场化和官场化的进程,加剧了学校独立精神和自由使命的衰落。在很多情况下,大学排名推动下的学校科研考评制度不仅没有推动科研,反而在破坏科研环境,败坏科研形象,毁坏科研精神。
同收视率评价机制一样,大学排名机制及其推动下的科研考评制度,也成为推动造假的重要力量。现在的学校科研考评制度过于强调科研的数量,对于研究的实际价值和社会影响,实际上无法真实考核也无法全面评价,这样的制度本质并不是在推动科研而仅仅是在推动科研成果和科研经费,其结果只能是加剧科研的功利主义和机会主义。这些年的大学学术造假,从学生到教师,从讲师到教授,从一般教科人员到学校领导,已成星火燎原之势。这种行为严重败坏着大学的声誉,毁坏着大学的精神,已经成为大学生存的发展毒药和腐蚀剂。
三
同收视率及大学排名一样,GDP也可以成为一种考评指标。GDP首先是一个国民经济的总量衡量指标,同时,在我国的财政分权制度下,GDP又成为中央政府考核评价地方官员政绩的重要指标。
GDP作为国民经济总量的衡量指标,存在计量口径不合理等问题,本文对此不作分析,而主要探讨其作为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指标存在及可能带来的问题。在我国财政分权制度下,中央政府以GDP考核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推动了地方之间的经济竞争,其结果是我国宏观经济的飞速发展。钱颖一、张军、张五常、周黎安等人的研究证明了这一论断。以GDP衡量经济增长的绩效,本身就存在一些问题。经济增长的最终目标是国民福利的增长,因此那些增加国民福利的因素,应该计入总量指标,而那些损害国民福利的因素,则应该从总量中扣除。但是,GDP的实际应用中,并不考虑国民福利的实际增减而是只考虑最终产品的价值。当用GDP衡量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时,也只考虑最终产品价值的增减而不考虑国民福利的实际变化。由此造成的一个实际结果是,地方政府的经济决策中,过于注重那些可以短期内直接增加GDP的项目,至于这些项目可能造成的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福利的长期危害,则不再考虑范围之内。于是,与GDP同步增长的,往往是环境污染,生态失衡,收入分红及社会矛盾的激化。所以,作为一个考核指标,GDP抓住了某些东西也漏掉了某些东西,促进了某些东西也促退了某些东西。在张军等人的研究中,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对于GDP增长具有直接推动作用,因此地方政府都热衷于基础设施建设,由此推动为了一二十年来中国基础设施的飞速发展。地方官员热衷于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另外一个原因在于,投资规模越大,过程越复杂则寻租空间越大。地方政府之所以对教育投资积极性不高,原因也正在于教育投资对GDP的贡献不是那么直接且其中的寻租空间不是很可观。
以GDP作为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指标同样带来弄虚作假的问题。国民收入统计中的弄虚作假被认为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据说,总量指标往往不是从下到上累加形成,而是在上面确定以后再一步步向下分解。当然,为了显示积极性,为了从上级领导那里博得印象分,下级会努力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至于这份答卷有多少水分,是没有多少人关心的问题。
从收视率到大学排名再到GDP,各种评价或考核机制都存在着评价不充分、误导相关行为人等问题。这些问题,看起来是单纯的评价体系设计的问题,但实际上却与评价者及相关行为人或机构对评价对象的性质和功能的理解有关。现代化的发展一方面使事物呈现出越来越难以把握的复杂性,另一方面由于变化的急速又要求考核和评价指标更加简单易行。这就造成了矛盾。最终的解决方式不能寄托在事物的简单化或者变化速度的放慢上,而只能寄托在对事物更加深入全面的理解及考核和评价机制的更加精确的设计上。
PS:本文刊载于《经济学消息报》201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