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理应获得相对的垄断特权


本文发表于2010年8月5日《**证券报》

 

农行唱罢,光大又至。银行股定价再遭热议。尤其是护驾资金将撤离,农行是否破发,仍是说不完的话题。


为了上市,农行在招股说明书中,将“三农”的表述改为县域。目前农行县域业务的比重,存款占40%、贷款占29%,总资产占比为36%,未来相应的比例据称将有所提高。


相对于工、中、建,市场一直担心农行服务“三农”的低盈利与坏账风险,而这也构成农行上市的阿喀琉斯之踵。但在农行的描述中,“三农”、县域的发展潜力广阔,这个致命伤在未来反而成为发展优势。


其实,农行不必讳言“三农”,相反,它应有历史感和现实感地将其与己对应。既然自己的名子有“农业”二字,就可以做到名实相符(但存款占40%、贷款占29%的现实证明,农行对基层金融空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国家对“三农”必会长期扶持,农行从获得上市批准到同时登陆A+H股,百日冲刺的速度就证明了政策的全力护航。


政策支持战胜了农行上市时的市场萎靡,这几乎奠定了农行上市的“原罪”——它似乎暗示人们,在未来,市场与政策将在农行身上两重纠缠,绵绵不绝。这与“农业银行”的矛盾名子也相一致——银行就应嫌贫爱富,而农业又尾大不掉。


所以,将上市后的农行视为市场化的新生儿,是过于天真。相对于工、中、建,农行理应获得相对的垄断特权,或曰政策倾斜,进而获得溢价。市场对此不应大惊小怪,因为农行的经营,承担着类似电信普遍服务的责任。比照普遍服务的模式,要么农行有一些垄断特权,要么就对其它银行征收普遍服务基金(但不同于西方对银行征税的提议)。要强调的是,在“三农”成为富矿之前,这种区别对待可以保持。


由是观之,对农行的定价,不能采取单纯的市场标准,如此方可避免未来无休止的争论。毕竟农行是一个特殊的矛盾复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