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尊重公务员权利的权力非人民之福
杨于泽
近日山东青州市出台了一项新规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取消周六休息,以便更好地为当地老百姓服务。据《新京报》昨日报道,有公务员公务员反映,自执行周六上班制度以来,一周休息一天,感觉很疲惫,根本没时间走亲串友,也没时间带孩子出去玩。
要求公职人员周六照常上班,旨在方便群众办事,动机纯良。以群众的视角看,因为群众周六休息,恰好有时间找政府办事,政府机关周六照常上班确实方便多了。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这种方便是以权力不规范和侵权为代价的,而不规范的权力对民众来说永远是危险的。
中国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休息两天。根据1995年修订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是“五天工作制”的法律依据。现行《劳动法》,对“五天工作制”采取了模糊表述。但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五天、休息两天,这是一项惯例,于法有据。
青州市取消机关事业单位周六休息,公职人员一周休息一天,违反了“五天工作制”这样一项惯例,实质上也是违法的,侵犯了公职人员基本的休息权。
职人员的基本权利,看似与普通老百姓无关,甚至还“造福”了群众,群众俨然成了受益者。有人会觉得,老百姓不妨袖手旁观,乐观其成。但如果权力不尊重公职人员的基本权利,实际上就是权力的滥用,这种被滥用的权力要调转矛头侵犯老百姓的权利,只在转念之间。
以损害公职人员权利为矛头,来侵害普通民众权利的事件,近些年来层出不穷。2004年,湖南嘉禾要求公职人员劝说亲属拆迁,否则调离或免职。2008年元月,江西丰城市通知与被拆迁人有亲属关系的公职人员,必须说服亲属拆迁,“否则将被采取组织措施”。今年6月,四川会理县出台政策,公职人员不“协助”亲属拆迁就撤职。政府侵权的落脚点,是广大民众的权利。
不尊重公职人员的权利,本质是公权力不尊重法律,是权力不受法律与民意的约束。这种专横的权力,有了“方便群众办事”的动机,就会要公职人员周六不休息;为了政绩,就可能干出更多无法无天的坏事:非法征地,非法强拆,用纳税人的钱追星,大建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而为了权钱交易,权力更会把一切法律、道德踩在脚下。始于“方便群众”,终于损公肥私。
要方便群众办事,其实完全可以通过统筹安排,比如实行轮休、窗口人员与内务人员轮岗等,在“五天工作制”前提下达到目的。一周只休一天,是一种缺乏人性的安排,但这正好暴露了权力的不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