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运动与桃园经验


    

46年前的“桃园经验”

 

【60年语录·新中国日记】

   

    1964年9月1日,中共中央转发《关于一个大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经验总结》(简称“桃园经验”)。河北省抚宁县卢王庄公社桃园大队工作队成为典型。整治基层干部的“四清运动”进入纵深。

    四清运动的正式称呼应为农村社教运动。1963年5月,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此即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被称为“前十条”。因为当时主要是在农村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故又被称为“四清”运动。“四清”运动中基层干部是重点整治对象。

    从1964年开始,在毛泽东的督促下,“四清”运动由试点转向全面铺开,成了全党全国的一项中心工作。

    何谓桃源经验?桃园大队的作法是:先搞“扎根串联”,然后搞“四清”,再搞对敌斗争;对待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是“又依靠,又不完全依靠”。

    他们强调,“四不清”干部在上边都有根子,必然要用各种方法抵制运动,不解决上边问题,“四清”就搞不彻底。强调“四清”的内容已经不止是清工、清账、清库、清物,现在是要解决政治、经济、思想和组织上的“四不清”。

    毛泽东提倡蹲点,刘少奇率先行动。当时刘少奇要求干部“统统上楼、个个洗澡”。所谓上楼就是下乡蹲点,洗澡就是向群众检讨。但响应者寥寥,刘少奇对那些借故推托不肯下去的同志十分不满。

    1964年夏,刘少奇为此批评了不少高级干部。他对中央组织部部长安子文说:“不下去的干部不能当中央委员,不能当省、地委书记,不能当部长、司局长。”

    不久,180多位正、副部长、1000多位司局长都下去了。毛泽东知道后,在几个省讲:“我多次叫你们下去蹲点,你们不听。少奇一句话,你们都下去了,还是少奇厉害。”

    1965年1月14日,中央印发1964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制定的文件《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23条》)。

    《23条》下达后,全国城乡的“四清”运动继续进行,一直到“文化大革命”的初期。到1966年春,在农村,全国有1/3左右的县、社先后开展了“四清”运动。【摘自《60年语录》,中国发展出版社2009年出版,袁起、邹国良、文朝利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