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是资本市场的一颗“毒瘤”,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对违规者实施严惩本是应有之义。但市场上有人没有内幕交易行为,仅仅只是因为“过失”泄露了内幕信息,却也难逃处罚,这事就发生在原格力电器董事会秘书况勇身上。
因为受委托为格力集团旗下的房地产业务寻找壳资源,况勇在全程参与格力集团房地产业务借壳海星科技事项过程中,不慎将内幕信息泄露给其妻子张蜀渝,张蜀渝据此建议况勇的外甥女徐琴买卖股票,并获利约11万元,从而导致了徐琴的内幕交易行为。中国证监会因之决定对况勇、张蜀渝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徐琴违法所得被没收,并被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
况勇被罚款,其实很“无辜”。首先,况勇早在2005年就辞去了格力电器董事会秘书的职务,不再担任高管之职。况勇本人没有参与内幕交易,更没有从中获利,从中获利的是况勇的外甥女徐琴。其次,况勇主观上没有主动将相关的内幕信息泄露给外甥女,而是其妻子张蜀渝将借壳一事透露给徐琴。然而,最终的“板子”却还是打在了况勇身上。
但况勇被罚款,又并不冤枉。根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由于况勇的过失,导致了内幕信息的泄露,也导致了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因此,况勇被处罚,某种意义上亦是咎由自取。
这是中国证监会开出的首张“过失泄露内幕信息”罚单。与那些因实施内幕交易的行为主体人相比,况勇因“过失“而被处罚,其意义显然非比寻常。不仅表明对于违规者的打击进一步深化,更表现出监管层在严惩违规者的深度上与广度上已今非昔比,也体现出市场监管的一大进步。
最近几个月堪称“严打月”,市场上亦不时出现监管部门打击内幕交易、严惩操纵股价行为的新闻。如近几个月监管部门不断通报内幕交易案件的立案数量;粤富华李际滨、黄文峰的内幕交易案;沈昌宇操纵市场案;三基金经理“老鼠仓”案;以及上交所、深交所双双发文警示内幕交易行为等,一方面说明内幕交易、操纵股价已成当前市场监管的主要矛盾,另一方面也说明对其监管已处于一种常态化。
况勇“领取”“过失泄露内幕信息”的首张罚单,或许其中存在着一定的偶然成分在内,但因为存在违规行为而付出代价却是必然的。泄露内幕信息与实施内幕交易,本质上都是践踏市场“三公”原则的违规行为,鉴于其本身的危害性,不管是有意为之的也好,还是过失违规也好,都应进行严惩。中国证监会首开“过失泄露内幕信息”罚单,不仅是对“过失”者的一种惩处,更是在警示那些内幕信息的知情者,如果不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如果出现差错,就有可能“申请”罚单。
首份“过失”罚单的意义非比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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