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烈女案”,毁坏的是政府诚信


“凤凰烈女案”,毁坏的是政府诚信

今日《荆楚网》一篇题为《少女疑遭民警强奸坠亡续:家属希望异地调查》的文章披露,湖北省阳新县16岁少女小邱去凤凰游玩,不堪猥亵跳楼身亡,因为凤凰警方迟迟未公布尸检结果,加上涉案中有两名当地警方人员,小邱的父亲邱永贵已从凤凰赶到长沙,希望湖南警方启动异地调查。

事发地:天下凤凰大酒店 (资料图片)

一年多前,湖北的邓玉娇曾被网友称为“巴东烈女”;今天,邓玉娇的同省小姐妹,又被网友称为“凤凰烈女”。可是,同样是“烈女”,其结局却迥然不同,邓玉娇因为刀刃邓大贵,而成为恩施市广电局的正式职工;而16岁少女小邱,以跳楼抗争包括一名警察在内的施暴者,最终却失去了年幼的生命。是“烈女”在华夏大地上的境遇变得越来越坏,还是凤凰让“烈女”水土不服?

通过近几天对该案的观察,笔者认为,在有监控录像佐证的情况下,且5名涉案人员的作案空间并不是很大,这应该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案件。可因为有一名当地的警察涉案,当地政府从一开始就对该案闪烁其辞,个中奥妙值得玩味。

就目前凤凰县对“凤凰烈女案”的处理过程,至少存在着以下的漏洞:

一是身上带有身份证的小邱,在9月4号下午跳楼身亡,可凤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直到6号下午才通知死者的父亲,在这两天时间里,凤凰警方究竟“配合”那些犯罪嫌疑人做了些什么?因为一个正常的案件,警方不可能在40多小时后才通知死者亲属,这其中一定有不便给民众知道的内情。

二是在这5名犯罪嫌疑人中,究竟谁是主犯,至今仍没有明确的说法,即使是在时隔20多天后的最新通告中,依然使用“韩某等人多次猥亵邱某并欲与其发生关系”,“涉嫌犯罪”,“依法对林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等模糊文字,始终不愿意指出主犯。23日,经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因涉嫌强奸罪,林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但依然没有说出主犯,而因为该案涉及到一名正式警察和一名协警,这其中也就充满奥妙了。

三是有关部门将“强奸案”说成是“猥亵案”,意欲何为?“韩某等人多次猥亵邱某并欲与其发生关系”就说明了这是一起“轮奸案”,依照人们对公安机关侦查能力的一般判断,这样的案子因为涉案人数众多,涉案人员一般都会在48小时之内招供。而凤凰方面却使用“猥亵”一词长达半个多月,为犯罪嫌疑人开脱的意图十分明显。

四是在正式公告中将一个16岁的未成年少女说成是“女青年”,这应该不是有关部门疏漏,而是赤裸裸地在袒护犯罪嫌疑人。

五是尸检报告为何迟迟不出来?9月13日,案情通报会上,凤凰县政法委负责人承诺于9月14日出鉴定结果,可至今仍然没有下文。更为荒唐的是,凤凰方面在尸检报告没有出来,无法得到死者家属确认的情况下,竟执意要求“先火化再赔偿”,明显有毁尸灭迹的嫌疑,这其中的奥妙,恐怕只有凤凰县的有关官员心知肚明了。

一年前的“邓玉娇事件”之所以瞬间发酵,就是因为政府有关部门一开始就将屁股完全坐在了身为官员的邓大贵一边,只是后来的处理结果,还算让社会满意;而如今的“凤凰烈女案”,本来是一桩非常简单的案件,却弄得这么大的社会影响,是否和有关部门刻意袒护那名龚姓警察有关呢?

为了袒护一个人,而情愿让一个地方政府的信用受损,暴露出某些官员执政能力弱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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