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通用规范汉字表》增补“冮”字
《通用规范汉字表》意见收集组:
2009年8月,教育部和国家语委联合发布了《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其“三级字表”中没有“冮(读gāng)”字,不能不说是一个必须弥补的缺憾。
位于辽宁省西部的“葫芦岛市”设立于1994年,其前身是“锦西县(1913~1985)”、“锦西[县级]市(1985~1989)”和“锦西市(1989~1994)”;而“锦西县”的前身则是“冮家屯厅(1906)”和“锦西厅(1906~1913)”,治所最初在“冮家屯(今葫芦岛市钢屯镇)”,1932年迁往“连山堡(今葫芦岛市连山区)”。清代的“厅”分为“直隶厅”和“散厅”──前者相当于“府”或“直隶州”,后者相当于“散州”或“县”。
上述行政区划沿革,在李宝库主编的《中国政区大典》第1卷“辽宁篇”中完全可以得到印证:“【葫芦岛市】清属锦州府锦县,光绪三十二年(1906)析锦县西境设冮家屯抚民通判,1913年建锦西县,1985年设锦西(县级)市,1989年改锦西(地级)市,1994年更名葫芦岛市。”(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950页)
顾名思义,“冮家屯”的“冮”字是一个“姓氏用字”,先后见于《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第1版,第353页)、《汉语大字典》(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武汉:湖北辞书出版社,1986年第1版,第1卷第295页)、《难字大字典》(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版,第26页)、《当代汉语词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322页)等语文工具书。傅永和著《姓氏典故》称“辽宁省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冮姓”,在该书附录《姓氏频度表》中“冮姓”居第938位(并列名次,其频度为0.00016%)。(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版,第138页)新华社驻东京分社社长冮冶、辽宁省本溪市市长冮瑞以及他们的家族,就是活生生的例证。辽宁省黑山县(八道壕镇冮家台)、北镇市(大市镇冮家沟)、彰武县和新民市,也有冮氏家族成员的分布。
据《锦西市志》和《葫芦岛市连山区志》,1965年7月26日,经辽宁省人民委员会批准,锦西县“冮家屯”改称“钢屯”。这一地名演变让我们感觉到:国家的语言文字规范具有局限性,导致现实的“姓氏”和“地名”无法正常书写,大家对国家法定用字充满了无奈。
查史为乐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冮家屯厅”在“锦西厅”条目中出现过两次,在“锦西县”条目中出现过一次,三个“冮家屯厅”均被误作“江家屯厅”;(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1版,下册第2700页)更加令人不能容忍的是,这部《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居然为子虚乌有的“江家屯厅”设立了一个条目!(同前,上册第1085页)
我认为,在即将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增补“冮”字,比起保留字表中已经赫然在目的“喆(哲)/淼(渺)/堃(坤)/昇(升)”等只能“用于人名”的异体字来,其理由要充分一百倍。试问:起名时用上一个“淼”字,就可以拯救那些“命中缺水”者的命运吗?现代科学又是如何解释“命中缺水”的呢?
综上所述,“冮”字是一个起源于“姓氏用字”的“地名用字”,它既是地方志中的一个“历史地名”──见于“冮家屯区”、“冮家屯乡”、“冮家屯村”和1929年创办的“冮家屯初级中学”、1958年建立的“冮家屯人民公社”;也是一个在现实世界里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活地名”──1965年7月26日,终于走上了“绝路”。根据《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的收字原则,“冮”字完全有资格进入其“三级字表”。
特此建议。
辽宁医学院 副教授 王靖宇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四日 初稿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日 二稿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