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拟禁止一些食品从中国携带入境,例如任何肉类或奶类制品,而部分食品或植物则在入境时有重量限制。实施这些条例可降低受污染的食物入境,带来疾病或破坏农业。有关禁止肉类、奶类产品入境,以及限制其它产品入境的条例,适用于任何由欧盟以外国家入境的人士。
如被发现携带任何违禁食品入境,或者携带的数量超出限制,相关食品或植物便会被没收并销毁,你的行程将受耽搁,并还有可能面临起诉、罚款,甚至监禁。请谨记在出发前查阅个人食品入境条例,假如你在抵境时不确定所携带的食品是否符合规定,请前往红色通道,或使用海关在机场內设置的电话,向相关职员查询。
部分被欧盟法例禁止入境的食品和植物例子
肉类制品
所有肉类或含有肉类的产品,不论是否新鲜丶乾制丶腌烤丶煮熟丶冷藏丶粉状丶罐装或真空包装,均禁止入境。
- 牛丶羊丶山羊丶猪丶家禽丶野生动物
- 鸭肉丶鸭翼
- 含有肉类的面
- 牛肉乾丶猪肉乾
- 肉肠
- 含有肉类的汤
- 含有肉类或猪油制造的月饼
乳制品
所有奶类制品,不论是否新鲜、干制、煮熟、冷藏、粉状、罐 装或真空包装,均禁止入境。
- 牛奶丶羊奶
- 即溶奶茶
- 二合一或三合一的即溶咖啡
- 奶糖
- 奶制甜品
- 奶酪及奶酪制品
非动物类食品
- 马铃薯及其种子
- 甜栗子
- 未经加工原木
- 无论有没有泥土的植物或树木
- 柑橘类和葡萄类植物
- 植物的球根丶球茎丶块茎及根茎
受欧盟法例限制入境的食物和植物例子
其他动物类食品
每人携带总重量不可超过2公斤
双壳类动物(活生) -包括双壳软体类动物丶棘皮类动物丶 被囊类动物及海生贝类,如:
- 蚌
- 扇贝
- 贻贝(淡菜)
- 蚝
- 带子
- 海参
- 海鞘
- 海胆
- 油螺
- 玉黍螺
- 蛋及蛋类制成品
- 田鸡腿*
- 蜂蜜
- 蜗牛肉**
*必须除去所有皮和内脏,如果食品仍然带有皮或内脏,不可携带入境。
**必須是去壳丶煮熟及调制/腌制可食用的蜗牛,包括罐装蜗牛肉和重新装入蜗牛壳的蜗牛肉。活蜗牛丶仍在壳内的死蜗牛及水蜗牛均不准携带入境。
每人可携带以下食品,但总重量不可超过20公斤 (或一条鱼的重量,以较重者为限制)
- 鱼 - 新鲜 (必须除去内脏)
鱼类食品及经加工鱼类(乾制丶煮熟丶腌制或熏制)
- 龙头鱼
- 淡水螫虾
- 蚝油
- 大虾
- 虾酱
- 小虾
双壳类动物 (已死) -包括双壳软体类动物丶棘皮类动物丶 被囊类动物及海生贝类,例如:
- 蚌
- 扇贝
- 蚝
- 带子
- 海参
- 海鞘
- 海胆
- 油螺
- 玉黍螺
每人可携带重量不超过125克的鲟鱼品种的鱼子酱
如要携带或邮寄重量超过125克的鱼子酱,则必须持有相关的 濒临绝种国际贸易协定(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否则,所有食品均会被充公。请致电0044 (0)117 372 8774,联络环境食品乡村事务部(Defra)的濒临绝种国际贸易协定牌照组。
蔬果
每人可携带总重量不超过2公斤的新鲜蔬果,例如:
- 茄子
- 苦黄瓜
- 苦瓜
- 块根芹菜
- 芹菜
- 甜罗勒
水果
- 苹果
- 杏
- 黑加仑
- 蓝加仑
- 樱桃
- 所有柑桔类水果
- 越橘
- 番荔枝
- 枣李子
- 醋栗
- 番石榴
- 南海蒲桃
- 金柑
- 芒果
- 鸡旦果
- 桃
- 梨
- 柿子
- 李子
- 香梨
- 红加仑
入境者可携带不超过五包零售包装种子(土豆种子除外)
- 婴儿奶粉
- 婴儿食品
- 医疗用途的特殊食品
每人携带重量不可超过2公斤
- 宠物用的医疗食品
以上两种情况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毋须在开封前冷藏
- 产品包装带有商标说明
- 密封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