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博辉:资产托管业务新概念


[背景]面对资本市场的大起大落,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坚持走多元化发展道路,保持了业务的稳定发展:2009年末托管投资组合达到1281个,列行业第一;托管资产规模达到2081亿元,较年初增长51%,全年实行托管费收入2.07亿元,托管资产规模和托管费收入在中小托管银行居首位。在2010年招行二次转型的大背景下,招行资产托管业务将有何作为?2010年9月26日,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夏博辉做客和讯,接受专访。

 

[主持人]各位和讯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金融高管面对面。今天我们邀请到的是来自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夏博辉先生做客和讯,夏总您好!首先请和各位和讯网友打声招呼。

夏博辉]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最近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发展非常快,今天我们将和夏总一起聊聊关于银行资产托管的话题。在我们以前比较刻板的印象中,银行资产托管可能是作为基金托管人或者是其他一些比较简单的业务,但是最近几年银行托管业务已经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我们今天请夏总来给大家做一个解析。首先我们和您交流一下,银行资产托管到底是什么样的概念,给我们先介绍一下。

[夏博辉]我理解银行托管三个方面:第一,现在国际上有一个单词叫做custody,国内叫做资产托管,大家现在把这两个单词等同起来,所以,我解释的第一个层面,它们两者之间是有区别,也有联系。托管是中国化的一个法律概念,而不是国际化的概念。作为托管人来说,在1998年我国起草《证券投资基金法规》时,对于银行承担的角色有不同的理解,当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受托人,把前面这个概念延伸过来,就是银行和基金公司共同承担受托人,所以银行就承担了两个角色,一个是共同受托人,一个是资产保管人,所以,中国法律专家觉得这两个字太长,前面取“托”,后面取一个“管”,加在一起就是托管,这就是第一层含义。

第二层含义,托管和保管在法律意义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作为托管来说是受托保管,作为保管来说是代理保管,两者之间从法律关系上是不一样的。

作为托管业务来说,它是承担共同受托和资产保管的一种业务。我的理解,当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时候,托管银行作为独立第三方,和相关人签订托管合同,大家依据合同办理资产保管业务,进行资产清算,资产估值、会计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等受托保管业务。所以,资产托管业务应该是不占用资本,能够给银行带来无贷资金,能够提供稳定中间业务收入的一个新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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