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易中天法盲:不懂法制,奢谈法制,贻笑大方!


提醒易中天法盲:不懂法制,奢谈法制,贻笑大方!

               王若谷

   我的朋友王若谷---------大仙的这篇 《沉默》,给余含泪来了个绝后计。你看出来了没有?关键在第五节、第六节。

                大海最深处一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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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朋友大海最深处一滴水:你好!

    我感到你好像还是想争取那个“大仙”,是不是?你还没有从他恶毒谩骂你的事件中得到应有的教训和总结,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吧?

    易中天是个老混混,“糠心大萝卜”,并没有什么精深学问和学术千万不要迷信他。易中天对文化学术都是一知半解,半瓶子醋;对法律和法制,更是完全不懂,十足的法盲。

    不久前,我批判了易中天迷惑人心的“恻隐无限”,个人“做梦无限制自由论”,指出他忽视了法制的对个人自由权的必要限制、制约,忽视了法制的普世价值和力量。于是这个“大仙”竟然也要来谈法制了。

   

   余含泪的诈捐门也好,汪晖的抄袭门也好,即使它们就是完全属实,都应该只是属于道德范畴,也就是“国之四维”的问题,应该主要由“道德法庭”,而不是由真实的法律法庭来管。如果由法律来管,那就是高射炮打蚊子,大材小用了。

    易中天把汪晖的抄袭门纳入法律的“默权”来谈,这是把法律和法制浅薄化,庸俗化,表面上推崇法制,实际上却是把法律和法制由大变小,由小变无。

    易中天不懂法制,却要奢谈法制,其结果就只能是这样贻笑大方!

    易中天所谓“沉默权”云云,都是西方流行的法制常识,abc,没有任何新意。

    易中天还自以为“新潮”,可笑之至!

    何况汪晖的抄袭门问题,据说初步调查结果,是当时学术不规范,不属于抄袭。而当时,易中天却急急忙忙开炮,现在很尴尬,只有自己找台阶下台了。这说明了“大仙”的浮躁,实在是不足为训!

    正是:

         老易中天发导弹,
         定向跟进表忠心。
         未料源头竟道歉,
         气得超男乱抽筋!

    此外,易中天还在《沉默》一文中反击我对他的批评,他在最新发表的博文《 谁都能沉默,但是要负责》中说:“思想自由,是言论自由的前提。想都不能随便想,哪里还能随便说?有人说,可以有个人的梦想,但必须符合道德和法律。这真是愚昧无知!法律从来就只限制行为,不限制思想和言论。也就是说,可以胡思乱想,可以胡说八道,不能胡作非为。”
    我看,愚昧无知的,恰巧是易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