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海域可能成为中日较量之海”。8月24日,笔者在新浪博客里面写下以此为题目的一篇博文。
13天以后,也就是9月7日上午,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就与在钓鱼群岛海域作业的中国拖网渔船发生了“碰撞”事件!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9月7日上午10点15分左右,在日本冲绳县尖阁诸岛(中国称为“钓鱼群岛”)久场岛(中国称为“黄尾屿”)西北偏北约12公里的海域,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与那国”号的船尾和在现场海域作业的中国拖网渔船船头附近发生碰撞,该艘巡逻船的栏杆支柱断裂。
共同社引用日本海上保安厅的介绍,称事发现场位于日本领海内,海上保安厅接到有关“碰撞”通报后,立即派出另外两艘巡逻船“水城”号和“波照间”号前往现场。他们在现场反复发出停船命令并进行追踪,但中国渔船没有听从。10点55分左右,“水城”号也“碰撞”中国渔船。结果,“水城”号右舷遭损,受伤范围宽3米,高1米。据悉,没有人员受伤的消息,也没有燃料泄漏。
报道还称中国渔船在被撞后继续逃离,下午1点前,6名巡逻船上的海上保安官以涉嫌违反《渔业法》为由进入了渔船进行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报道称“水城”号是在警告中国渔船退出日本领海后与其发生“碰撞”的。读到这里,我被惊呆了: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船怎么敢在公海上“碰撞”中国渔船呢?显然,这是一次报复性的行为!
更让人吃惊的事情还在后面,当天下午1点,日本海上保安部的巡逻船命令中国渔船停航,然后派员登上中国渔船进行检查。日本共同社先是说6名保安官上船了,然后又说22名保安官上船了。日本第11管区海上保安总部(那霸)得知此事后还先后成立了对策室以及对策总部,搞得是“步步升级”!
对于这件事情,日本国土交通相前原诚司立即在7日举行了记者会见,表示“我们必须切实弄清楚对方渔船的情况”,日方将就真相进行确认。他还解释称,“没有接到报告说进行了警告开枪,也没有听说中方以某种形式发表声明。”他表示,“若是无害通航,任何国家的船只都可以通过,但不能进行捕鱼作业。”
当天下午日本时间4点9分,日本TBS电视台对此事进行报道时,称“碰撞”的中国渔船是“闽晋渔5179号”,直到下午1点,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船还在对中国渔船进行登船检查。
日本《东京新闻》称海上保安厅“水城”号是在10点55分“碰撞”中国渔船的。中国渔船“逃走”的时候,日本三艘船只在后面追赶。日本《读卖新闻》称,“与那国”号和“水城”号是先后在大约40分钟内分别“碰撞”中国渔船的。
日本《朝日新闻》则介绍“与那国”号重量为1349吨,“水城”号重量为197吨。日本共同社称,“与那国”号属于日本11管区总部石垣海上保安部。去年2月,日本为加强掉钓鱼群岛周边领海警备而投入使用。该船总吨位为1349吨,全长89米。甲板可起降直升机。
当天晚上日本时间6点16分,日本共同社发出的消息称,日本外务省亚太局审议官北野充在外务省召见了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公使衔参事官刘少宾,一方面表示“中国渔船进入日本领海,是一起违法的作业”,另一方面对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碰撞”中国渔船表示“遗憾”。报道还称,当天下午,已经有22名日本海上保安官登上中国渔船进行检查了。
不可忽视的是,日本各家媒体几乎都称2008年6月,日本鹿儿岛海上保安部的巡视船曾在钓鱼群岛撞沉了一艘台湾的游渔船。显然,日本人在暗示,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用这种“碰撞”的方法了。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日本的“神风特攻队”,他们曾驾驶着一架又一架飞机腾空升起,不惜生命地“撞击”美国空军的飞机。今天,这种一次又一次对中国渔船的“碰撞”,与历史上那种“撞击”没有相似之处吗?
我又想起不久以前日本自民党政策调查会一位“鹰派”人物的话语:日中一定要在钓鱼群岛这个地方冲突起来,只有这样,日本才能够看到中国有什么反应,也才能够唤起国民防范中国的意识。
日本,真的这样做了吗?!(写于2010年9月7日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