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与科学学原理[①]
黄凤琳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大纲】:区别:一 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主体主义社会科学。(主体主义社会科学。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主体主义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主体主义社会科学。)
二 科学学原理描述(即反映)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主体主义社会科学。(科学学原理是描述(即反映)了包含社会科学在内的开放理论体系。科学学原理描述(即反映)了主体主义社会科学学。科学学原理描述(即反映)了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主体主义社会科学)
继承:一 科学学原理的立论基础(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实践思想的继承。(马克思主义实践思想。科学学原理的立论基础(实践)。科学学原理的立论基础(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实践思想的继承。)
二 向论是唯物辩证法的继承(实践与假说并不矛盾。唯物辩证法。向论。向论是唯物辩证法的继承)
三 国家原理是唯物史观的继承(唯物史观。国家原理。国家原理是唯物史观的继承)
四 赞成剩余价值学说分析劳资国内社会(阶级)分工实践模式的剥削体系。(国内社会分工实践。劳资国内社会分工实践。剩余价值学说是分析劳资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模式剥削体系的学说。)
五 国家社会主义和世界共产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继承(科学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世界社会主义。)
区别
一 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主体主义社会科学。(主体主义社会科学。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主体主义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主体主义社会科学。)
主体主义社会科学。在作者的《社会科学学原理》一文中,将主体主义社会科学定义为反映与处于同一历史片段的具有先进国际自然分工实践模式同时因此具有落后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模式的国家主体相联系的具有落后国际自然分工实践模式同时因此具有先进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模式的国家主体的科学。[需要明确,作者把社会科学定义为反映主体(存在)的科学。这个主体可能是国际联盟主体,国家主体,阶级主体,及其它集体主体,还能是个体主体(如人格心理学等,非神经层面上的研究)。根据在作者在《科学学原理草稿》中对主体的定义(主体即实践),反映主体就是反映实践。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实践内容,因此社会科学正是反映具有主体际间差别性的实践内容。以国家为例,哲学是国家主体通过挤出自身(自我意识显意识化,参见《存在的三重根及其求解》)反映国家主体的国内社会分工实践和国际自然分工实践总和的科学。而政治学,经济学等分别是反映国家主体的国内社会分工实践中政治国内社会分工实践和经济国内社会分工实践的科学。科技政策学或伦理学是反映国家主体的国际自然分工实践的科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之间的关系非并列的,而是应根据所反映实践内容三重根之间的联系来判断。经济学的外部联系是经济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政治学的外部联系是政治国内社会分工实践。而经济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是政治国内社会分工实践的外部联系,因此可以说经济学是政治学的外部联系]。至于,为什么与处于同一历史片段的具有先进国际自然分工实践模式同时因此具有落后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模式的国家主体的主体性较强以及反映这种国家主体的社会科学为什么是主体主义的,请参见作者的《国家原理及当代中国国家性质分析》和《社会科学学原理》及《科学学原理草稿》。
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为什么用国家社会主义而不用(科学)社会主义,请参见下文及《国家原理及当代中国国家性质分析》)。前面已涉及到了对主体及国家主体的定义。国家社会主义是指与处于同一历史片段的具有先进国际自然分工实践模式同时因此具有落后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模式(即资本主义制度)的资本主义国家主体相联系的具有落后国际自然分工实践模式同时因此具有先进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模式(国家社会主义制度。国内社会分工实践的先进与否是根据提升社会国家力量的标准来的。请见《科学学原理草稿》)的国家主体的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模式。
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主体主义社会科学。前面已对主体主义社会科学和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作了定义。单列此段,旨在表明因为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实践的具体内容会有不同(尽管根本内容是一样的),因此反映这些国家主体的主体主义社会科学也会不同。如宗教社会主义,村落社会主义,市场社会主义(尽管实施市场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在本质上是资本主义国家,但是考虑到与其它处于同一历史片段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其国家主体的主体性强,其社会科学相对来说是主体主义的)等。马克思主义只是其中一种。
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主体主义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反映了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基本实践内容,是一种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主体主义社会科学。与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主体主义社会科学相比,马克思主义对主体的远外部联系(唯物史观)和终极外部联系(唯物辩证法)的描述更接近它们的本来面目,后面将有论述。但是,他们这些社会科学都共同地反映了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基本实践内容。经济上,所有制公有或主要公有,分配制上更公平(或按需分配或主要按需分配)。政治上,集权(一党制,党政军一体或主要一党制/党政军一体等)。国家指导思想上,尊奉主体主义思想体系。这些是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基本实践内容。马克思主义反映了这些基本实践内容。
二 科学学原理描述(即反映)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主体主义社会科学。(科学学原理是描述(即反映)了包含社会科学在内的开放理论体系。科学学原理描述(即反映)了主体主义社会科学学。科学学原理描述(即反映)了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主体主义社会科学)
科学学原理是描述并解释了包含社会科学在内的开放理论体系。下面将会论述,科学学原理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原理的四章都以实践为支撑。四章与实践(原理即历史人类主体实践之总和)的关系,可以这样讲,科学的主体/科学的客体/科学的成果(原理应视为反映历史人类主体的科学,因此科学的方法一章仅作为狭义的科学的方法用。)是历史人类主体实践之总和的三重根。科学的客体是历史人类主体实践之总和的内部联系,科学的主体是历史人类主体实践之总和的外部联系,科学的成果是历史人类主体实践之总和的外内联系。因此,科学学原理是一个开放的理论体系。在这个体系包含了对历史人类主体的自然分工实践和社会分工实践两方面内容的描述或反映。对社会科学的反映,是建立在国家原理的内容体系基础上的,详见《国家原理及当代中国国家性质分析》和《社会科学学原理》。
科学学原理描述(即反映)了主体主义社会科学学。原理对主体主义社会科学的反映是建立在作者的国家原理的内容体系及对国内社会分工实践(国家主体)的分类基础上的,详见《国家原理及当代中国国家性质分析》和《社会科学学原理》。
科学学原理描述(即反映)了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主体主义社会科学。原理在主体主义社会科学学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与具有先进国际自然分工实践能力的资本主义国家处于同一历史片段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社会科学,进而分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
继承
一 科学学原理的立论基础(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实践思想的继承。(马克思主义实践思想。科学学原理的立论基础(实践)。科学学原理的立论基础(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实践思想的继承。)
马克思主义实践思想。毋庸置疑,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是有实践思想的。但是对于实践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却存在着争论。鉴于,马克思本人当年是极力反对本体论的,以及主张把唯物辩证法、唯物史观等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建立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础上,因此一部份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认为应该从认识论的立场理解马克思主义。很容易地被直观理解为认识论范畴的实践(实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方法论中的基础)因此派上用场。但是,在实践脱离认识论范畴之前,是不可能把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建立在实践范畴的基础上的。因为,作为认识论范畴的实践是主体的构成部分,一般仅理解为主体的有意识和有目的(理性)地活动。这实际上是把主体的无意识甚至潜意识活动(文艺活动不是实践吗?)排除了,把显意识化的自我意识主导的意识活动与唯物史观必然要求的通过无意识活动和潜意识活动的显化分离了。这实际上仍然是意识和存在谁第一位的问题。马克思主义者会当然地回答,存在是第一位,意识是第二位。但是他们却没有追问这里的意识是仅指显意识化的自我意识主导的理性意识活动,还是包括无意识潜意识和显意识构成的意识。当现代科学表明,意识活动存在这三种的区分的时候,再让他们回答哲学的基本问题,就不好回答了。实际上,主体的无意识和潜意识活动比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更丰富更本原,因此更具有本体的意味。因此,假如显意识化的自我意识是哲学基本问题的意识概念的内容话,那么意识挤出显意识化的自我意识后的剩余部分就是存在概念的内容(这就是社会科学学的奥妙所在,也可以说是科学学原理中理解主体即实践命题的奥妙所在)。因此,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知识要建立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础上,实践的概念内容就必须囊括无意识潜意识显意识在内的活动(因此,主体即实践),而且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上,必须承认无意识潜意识活动比显意识活动更本原,后者是前者的形式,前者是后者的内容。因此,一部份人走上了实践唯物主义道路。作者以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评价实践唯物主义:1在没有如本文这样把实践的概念内容增加无意识潜意识活动的内容,仍把实践理解为认识论范畴,并以此为基础建构实践唯物主义的情况下,这种实践唯物主义本质上是实证主义或具有非理性色彩的行动主义。作为实证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是作为客体主义社会科学反映先进国际自然分工实践能力国家的资产阶级的实践内容的资产阶级哲学(如英美哲学)。作为具有非理性色彩的行动主义是作为主体主义社会科学反映落后国际自然分工实践能力国家的资产阶级的实践内容的资产阶级哲学(如德国主体性哲学等)。2如果所建构的实践唯物主义是建立在如本文一样脱离了认识论范畴的实践概念基础上的,那么可以认为这种实践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在逻辑上的完善。因为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能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为一体了,也不会存在认识论路线和本体论解释路线之争了。科学学原理就旨在完成这一步。
科学学原理的立论基础(实践)。上面已涉及到科学学原理的实践定义。不过,这个实践定义要撑起科学学原理来,还需要作出补充。上面的实践的概念内容包含无意识潜意识和显意识的活动的构成。实际上,这个定义只是从个体主体的无意识潜意识和显意识活动的构成来定义的。如果我们能始终坚持唯物主义的分析立场,就应该认为比个体主体的无意识潜意识和显意识活动更本原更基础的是个体主体的生存环境中的集体主体的意识活动(社会心理)和个体主体DNA等适应存在物所决定的作为一个主体所具有最原初的无意识活动。因此,实践的概念内容应包含作为主体的生物层面的属性和社会层面的属性之总和。这个主体可能是个体主体,也可能是集体主体,还可能是历史人类主体(即从古到今的所有个体主体之总和)。科学学原理的立论基础就是历史人类主体的实践总和。原理的第一章科学的主体,就在这个实践范畴基础上,分析了实践或主体的类型,结构及历史发展形态(国家原理)。第二章科学的客体在这个实践范畴基础上,分析了作为历史人类主体反映实践的最高结晶的关于存在的三重根的知识及关于存在的本质的假说的实践基础。第三章科学的成果即知识在这个实践范畴基础上,分析了知识体系的结构和实践基础。科学学原理是反映存在即反映历史人类主体的知识,科学的主体是这个反映存在的外部联系,科学的客体是这个反映存在的内部联系,科学的成果即其外内联系。这里可能理解起来比较难。科学的主体之所以是科学学原理的外部联系,就在于它说明了科学的客体如社会存在及人化的自然存在(主体不可能脱离自身反映客体)的生成基础是科学的主体。科学的主体说明了主体之作为主体的更本质特征即人类特有的具有高级适应功能(意识功能)的DNA等适应存在物。主体的这个更本质特征直接决定了科学的客体如社会存在及人化的自然存在的性质和内容。因此,前者是外部联系,后者是内部联系。而科学的成果即知识则说明了科学的主体决定科学的客体的动态过程的环节,因此是外内联系。三者不可分地构成了科学学原理。
可见,科学学原理的立论基础(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实践思想的继承。
二 向论是唯物辩证法的继承(实践与假说并不矛盾。唯物辩证法。向论。向论是唯物辩证法的继承)
实践与假说并不矛盾。实践与假说是不矛盾的。这里旨在说明向论知识的实践基础。假说知识并没有脱离实践。一切假说都是通过类比存在的三重根的方法得到的。严格说来,这类知识丝毫不会增加人类的知识总量。但是它有其功能。当实践涉及未知领域,以未知存在物为客体的活动必须且只能依据历史反映实践即知识的类比性指引。《科学学原理》用了存在的结构的同构性及其类比概念来反映假说。
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认为存在都是由矛盾构成的。但是也同时声称对具体存在的认识,必须通过实践去把握矛盾的具体内容。实践唯物主义及唯物辩证法的反对者们又找不到将这种矛盾存在论与实践联系起来的途径来说明这种矛盾存在论与具体矛盾存在论的关系。因此,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就陷入了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路线分歧。本体论理解承认传统本体论在知识领域的合法性,因此是落后的且其逻辑已被批判几百年。认识论理解正如上面讲到的,企图用个体主体的有意识有目的实践概念来打通矛盾存在论和具体矛盾存在论的关系。但是正如上面已经分析到,这是不可能的。只有在理解历史人类主体的第三重根即知识的基础上,把辩证法定义为假说,才能在逻辑上自圆。因此,下文的向论即假说。
向论。正如某位新康德主义哲学家认为,黑格尔把提出辩证法是把悖论这一思维现象本体化。确实,只有把矛盾解释为事物所固有的属性才能解决不完备性和悖论必有其一的问题。唯物辩证法把辩证法建立在唯物主义的立场上,正是利用辩证法的这一优点。但是,限于眼界,黑格尔和马克思当年也只能提出矛盾存在论,认为矛盾是事物所固有的属性。但是,实际中把矛盾分析法运用于现实中,却寸步难行。桌子是的矛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马克思对矛盾分析的运用表现在唯物史观上,认为一国的社会经济结构由生产力-生产关系这对矛盾运动构成。《国家原理及当代中国国家性质分析》和《社会科学学原理》对此有评论。下面也将有所涉及。黑格尔和马克思当年之所以只能提出矛盾存在论,在于当时自然科学知识还没有达到使人们质疑对时-空关系的传统看法的程度。传统的时空观认为,时间是物体在空间中运动所变现出的属性。在这种时空观下对“本体”的认识,必然会出现不完备性和悖论必有其一的问题,进而出现矛盾存在论。作者提出,如把空间看作是时间的属性,就如辩证法,也能够解决不完备性和悖论必有其一的问题,而且根据历史人类主体的反映实践还能够把它还原成人们所能直观到的任何事物。在《科学学原理草稿》和《存在的三重根及其求解》中展示了时间转化为空间的过程:“单向向量的和是空间,称为“空间向量”。空间向量的和是空间。历史的空间概念。空间的和是速度。速度的和是质量。质量的和是力。力的和是动量。动量的和是能量“。单位向量即元时间,是终极实在,是最小尺度的时间跨度。单位向量的存在完全因其自身的本性而自足,不需要对它的存在作任何的逻辑证明,时间因其本性的流动(时间平流)的逻辑已能完备。单位向量通过和变为大尺度的时间跨度(尺度大到足够大时就成为人类所能直观的事物了。随着人类的科技进步,人类也在递进认识较小尺度的时间跨度。比如对超弦的认识,尽管现在还只停留在理论层面上。)。当单位向量通过和变为为人类所能直观的大尺度时间跨度的空间存在和物质存在的时候,人类理解存在之间的关系就必须且只能通过物质之间的作用关系认识。单位向本来以其自身的属性便能逻辑自足的本性是人类根据其历史实践的总和所反映的关于存在及其关系的一切知识所不能反映的。因此,向论是一个假说。而《存在的三重根及其求解》中对存在的认识是历史人类实践总和的结晶,它是知识。但是这个知识在逻辑上不能入单位向那样自足,必然会遇到不完备性和悖论必有其一的问题,而要不断地追求完备和解决悖论,就必须引入实践的逻辑。《存在的三重根及其求解》中关于对存在三重根的递进求解,就是通过实践实现的。
三 国家原理是唯物史观的继承(唯物史观。国家原理。国家原理是唯物史观的继承)
唯物史观。马克思在矛盾存在论的存在论基础上,对国家存在作了分析,认为,国家存在由生产力-生产关系这对矛盾构成。同时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上,指出了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性作用。而限于矛盾存在论,而又声称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唯物史观在其对国家存在认识的基础上,分析了历史的国家形态(生产关系史)。
国家原理。国家原理在存在的三重根的存在认识基础上,主张通过国家的三重根即国际自然分工实践和国内社会分工实践及两者的外内联系的具体内容考察来认识国家存在。读者会注意到,生产力和国际自然分工实践相似,生产关系和国内社会分工实践相似。但是两者的区别在于生产力是一国内部的生产力,而国际自然分工实践是指与该国相联系并处于同一历史片断的具有先进国际自然分工实践能力的国家的自然分工实践能力即非该国内部的自然分工实践能力;生产关系是指一国内部与一定生产力联系在一起的生产关系,而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是指与处于同一历史片断的具有先进自然分工实践能力的国家相联系的国家的类似生产关系的国内阶级分工实践。还不同的是,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关系的外部联系是生产力,而国家原理认为国内社会分工实践的直接外部联系是DNA等适应存在物,其次远外部联系是国际自然分工实践。国家原理对唯物史观的继承还表现在认可唯物史观对历史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模式的分析和归类(原始社会-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制度-(国家)社会主义制度-共产主义制度),并直接引用。
四 赞成剩余价值学说分析劳资国内社会(阶级)分工实践模式的剥削体系。(国内社会分工实践。劳资国内社会分工实践。剩余价值学说是分析劳资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模式剥削体系的学说。)
科学学原理中,除了科学的主体一章国家原理部分内容对唯物史观关于历史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模式的分析和归类的直接继承外。还完全赞成《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制度国家的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或阶级分工实践的剥削内容的精致分析。这个分析将有助于分析当代实行劳资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模式的国家的社会国家力量,并进一步精确反映国际自然分工实践力量的缺口,指导落后国际自然分工实践国家自主自觉地选择自然分工实践模式提升国家自然分工实践能力(当然这种选择能力的大小取决于该国的国内社会分工实践能力的大小)。
五 国家社会主义和世界共产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继承(科学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世界社会主义。)
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在其唯物史观和对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关系的分析基础上,提出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该学说认为人人平等实行所有制公有制和按需分配制度的社会主义制度能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国家率先实现。但是这一学说却违背了唯物史观中关于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性作用的论断。而历史实践又已经证明了(至少已经表面上证明或者更后来的历史实践又否定了)这个学说关于实行所有制公有制和按需分配制度的社会主义制度能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国家率先实现的判断。该作如何解释?列宁当年用了历史主客体辩证法来解释。这个解释可以认为是承认了生产关系的直接外部联系是主体(或DNA等适应存在物)。但是,更后来的历史实践却又表明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阶级并没有消失(毛主席当年的判断是正确的。或者缘何苏联解体后或当代中国的阶级从无到有的产生了?)以及所有制公有制和按需分配制度在传统社会主义国家的没落。如何解释?
作者在《国家原理及当代中国国家性质分析》一文提出了国家社会主义理论。该论是建立在国家原理的基础上的。与处于同一历史片段具有先进国际自然分工实践能力同时因此具有落后国内社会分工实践能力的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模式的资本主义国家相联系的具有落后国际自然分工实践能力(与先进国家的能力悬殊到必须采用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以最大化国内社会分工实践能力)的国家必须采用国家社会主义制度(统治阶级或剥削阶级必须最大化的减小阶级差别。措施就是所有制公有化和按需分配制度。但是阶级差别仍然存在,统治阶级或吸收新成员被纳入了国家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者。)来达成国家力量之间的平衡,并以此获得喘息的机会自主选择国际自然分工实践模式,增加自然国家力量。但是当这些原本实行国家社会主义制度的自然国家力量增加到一定程度后,国家力量要达成的新的平衡,这些国家的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模式开始发生变化。如私有化,按劳分配等会扩大阶级差别同时减小国内社会分工实践能力的制度。国家社会主义理论能够解释上述历史问题。
世界社会主义。作者在《科学学原理草稿》中展望了人类社会的未来,这个展望是建立在国家原理基础上的。回顾人类历史,从原始社会的分布于地球的不计其数的部落主体发展为现今只有200来个国家主体的格局。这个过程是通过国家之间(含部落之间)的竞争实现的。竞争机制就是国家原理中所展现的过程。竞争还包括战争。战争是在国家之间的国家力量通过任何手段也无法达到平衡的时候才出现的,落后国际自然分工实践能力的国家(或先进国际自然分工实践能力的国家也可能,因为落后国家通过调整国内社会分工实践能力在战争中能于打败甚至占领(使国家主体变成附属于他国的阶级主体)先进国际自然分工实践能力同时其国内社会分工实践能力落后的国家)战败沦为强国的被统治阶级。因此,国家主体的数量减少了。《科学学原理草稿》正是按照这个逻辑来预言人类社会的未来的。到最后,国家的最后的消亡应该在两个国家主体之间通过在国际自然分工实践能力和国内社会分工实践能力的竞争中实现的。世界社会主义制度就在两国的两方面上的最后的竞争中产生。
(完稿于2010年6月6日)
参考文献:
[1] 黄凤琳,《知识原理》,
[4] 黄凤琳,《国家原理及当代中国国家性质分析》,
[5]黄凤琳,《存在的三重根及其求解》,
[①]说明:作者的《科学学原理草稿》是拟完成的《科学学原理》的一个草稿,是曰《科学学原理草稿》,10万字,已发表在作者在科学网的博客上,博客名称即“科学学原理草稿”。《草稿》所涉内容较多,但自成体系。《存在的三重根及其求解》,《知识原理》,《国家原理及当代中国国家性质分析》和《社会科学学原理》可以当作是《草稿》的导读。《草稿》将是一本真正研究科学之学的著作,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在内的所有科学将在其基础上踏上自觉“科学”之路。《存在的三重根及其求解》,《知识原理》,《国家原理及当代中国国家性质分析》和《社会科学学原理》也已发表在该博客上。读者最好是能将他们联系起来阅读,以成体系性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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