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多少网络曝光,才能促使公平走进民众?


  1月16日下午4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时建锋偷逃368万过路费一案的情况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时建锋诈骗一案”判决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引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1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批示,要求省法院刑庭、审判监督庭介入了解案情。1月14日,张立勇要求主管刑事、审判监督的副院长召集省院刑庭、审监庭调阅案件卷宗,认真审查。1月15日夜,张立勇主持召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听取平顶山中院对本案的汇报,研究分析案情,随后又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人民网)

  近一时期以来,怪事、丑事频频曝光,通过网络监督揪出了许多我们现实生活中还存在一些毒瘤、恶习以及违法行为。设想如果没有网络的监督,我们的社会将会是什么样子,我们不得而知。有幸的是,我们生在了这个有网络监督的时代。但我总希望,即使没有网络的监督,关乎百姓生活的大事小情也能解决得很好。

  在一个网络引领创新的时代,网络监督无意中创造了一种新的维权模式。同时,众多的事件也让人们看到,在普通民众和强权当道的强弱势格局中,普通民众的维权越来越难了,渠道越来越不畅。人们面临的现实却是,多数人都在“替穷人说话,为富人办事”。当越来越多的人只为富人服务时,强弱势格局就决定了输赢。

  各级政府官员应认真对待人民群众反应的一切问题,而不是平时敷衍塞责,让老百姓的问题通过正常渠道无法解决,而只有通过网络把事情曝光了后,才不得不来解决,使很多原本小的矛盾激化了。在矢志建立民主政治的今天,保证“老百姓的事是国家大事”,与根除“官贵民轻”的积习,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于各级政府而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仅需要执政理念的变革,同样需要治理方式的转变。

  网络监督的力量可以说越来越大了。这对普通百姓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关乎百姓生活的不平事、烦心事只要媒体到场,一经曝光,几乎可以立刻得到解决。这样的例子也许不必在此一一列举,简直是恒河沙数。中国人自古以来就很爱惜自己的面子,尤其是在媒体的镜头前。可反过来想,为百姓排忧解难本就是有关职能部门的分内之事,镜头前后理应一致的啊!

  一直以来,公权力都是站在一个较高的位置,和普通民众存在一定落差,这造就了民众维权的困难。但无论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这条底线有效率地实现公平,这条底线正是法律。但若是公权不讲法,法律如何让百姓维权。面对社会矛盾频发的时下,我们应该反思的是,当维权总是以“曝光”的方式或“曝光”的威胁才能得以解决时,恰恰说明了我们的法律的孱弱,我们社会的公平是多么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