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关键在于“动真格”
湖北黄石 李国芳
毛泽东同志讲,世界上最怕认真二字,共产党最讲认真。然而全国公车改革,不是严重变味,就是抑制受阻,越来越受到公众质疑。其实,根本一句话,就是没讲“认真”,动真格。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目前全国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用车以及超编配车)每年购置费支出增长率20%以上、消费支出近2000亿元,被质疑严重缩水。公车经费支出在行政开支中占有相当高的比重,加大了行政运行成本。
所谓公务用车,是指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主要特点有两点,一是定编配备,二是公务无偿使用。然而,事实呈现的却是另外三点:一是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屡禁不止;二是超编超规配备公车,财政负担沉重;三是公车改革成为变相福利,职务越高补贴越高,甚至超过工资收入,如杭州公车改革后局长每月补贴2600元。
应该说,中央一级公车配备和使用比较好,大量的是地方配备公车问题巨大。公车问题现象,普遍存在地方,比如超编配置、超规配置、公车私用、公车改革成为变相福利等。在地方,不要说副省级、市级、县级和科级,甚至拥有实权的股级、比较富裕的村级干部都用上了专车或豪华专车,而且假公济私,甚至明目张胆地公开私用。不仅干部私用,甚至连司机都私用上了。
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文规定,省、部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省、部级干部,只是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今天,还有多少人记得这些规定,更不用说认真落实了。所以,公车改革的关键,还是“认真”,动真格。特提出以下“认真”,动真格建议:
一是建议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不开任何口子,一经查实,一律就地免职。
二是建议对违反规定的地方和单位,不开任何口子,一经查实,一律一票否决。
三是建议发展商政用车租赁公司,把各单位小车队、小车重组进去(可考虑适当保留必要、有限的公务应急用车)。就像政府定点采购一样,用车单位通过招投标等公开形式与商政用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双发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特别约定优先保障公务用车。
四是建议取消公车补贴改革,实行实报实销。即用人单位明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公务用车根据用车任务、车辆标准和台数、行驶线路、道路桥梁费用等,采取由用人单位与租赁公司互动流畅的审批、登记和派遣制度(大的机关内部用车也要有这个程序,只是将原来的用人单位与小车队,改为现在的用车单位和租赁公司罢了),并由用人单位与租赁公司定期结算,不让具体用车人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