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违法用地不能简单“行政记过”


    1月20日,国土资源部召开2010年第四季度挂牌督办违法案件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执行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在会上表示,2010年立案查处本期发生的违法用地案件2.8万件,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依然突出,2011年国土资源部仍将坚持调控。

    李建勤表示,国土部将挂牌督办8起违法案件。其中,包括湖北省宜昌市规划局等部门违规批准建设别墅、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案两起案件。

    1月19日,国土资源部网站上公布了《第三季度部挂牌督办案件处理情况通报》,其中也涉及到湖北省京山县政府违规出让土地、湖北省郧西县政府违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两起案件。

    对于湖北省京山县政府违规出让土地案,《通报》中指出,2010年5月,京山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摘牌方式竞得面积分别为50亩、50亩和150亩的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容积率分别为≤1.5、≤1.0、≤1.0。

    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于2010年6月、7月为该公司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建设住宅97栋,总建筑面积33104.1平方米(独栋住宅26255平方米,联排住宅6548平方米,配套用房300平方米),容积率为0.33。已动工建设房屋80栋(独栋住宅62栋,联排住宅18栋),建成房屋12栋(独栋、联排住宅各6栋)。

    京山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上述行政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禁止别墅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

    2010年7月,京山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超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违法占用观音岩林场国有林地11.22亩修建住宅区外公路连接线。

    2010年8月,京山华中优质种草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与有关村和观音岩林场签订《林地转让合同》和《林地租赁合同》,受让和租赁土地1181.06亩,并开始对土地进行整理。共整理土地694.56亩,其中,种草429.9亩,平整226.06亩,按高尔夫球场地形地貌整理38.6亩,形成了高尔夫球场雏形。其行为改变了土地流转合同约定的用途,构成了违法占地事实。

    2010年10月,京山县国土资源局对京山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修建道路的违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11.22亩土地,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22.44万元。罚款已缴纳,其余行政处罚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0年12月,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对京山华中优质种草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为建设高尔夫球场违法占用的38.6亩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退还违法占用土地,恢复土地原状。2011年1月8日,该宗地已退还有关村级集体组织。

    2010年12月,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分别向京山县政府和京山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履行国土资源法定义务通知书》,责令京山县政府收回有关规划许可文件和证书,收回批准建设别墅的土地;责令京山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用于别墅建设的150亩土地归还京山县政府。

    2011年1月4日,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消了有关用地规划、建设规划和工程施工规划许可,京山县国土资源局与该公司解除了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已退还京山县政府。

    京山县政府和京山县国土资源局分别向荆门市政府和荆门市国土资源局写出了书面检查;监察机关给予京山县政府原副县长高永学(现政府党组成员,正县级)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嗣春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孙俊斌行政记大过处分。

    对比相关数据,2010年前三季度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1.7万件。356名责任人受到行政处分,456名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164名责任人受到刑事处罚。受处分的多,受刑事处罚的少。

    如果没有2010年的土地风暴,这些人与这些违规用地,都还好好的。为什么土地监察部门,每年的监察中,找不出这些漏洞。这应该是包括国土部在内的部门都应该回答的问题。

    京山的这起案件,土地、林地最终退还给了县政府与有关村集体,也给了相关负责人处分,但对于曾经的失地农民来说,则是最大的受害者。退地后,他们的土地补偿金,是否也要退还;对于败走京山的岭南地产而言,这是一次教训。从事房地产开发,不能碰红线;对于这些官员而言,有关部门还可以核查其在有关手续审批时,是否有收受贿赂的事实,而不能简单给予一纸行政处分,而不深挖背后的利益关系。对于土地上的已经建成房屋,有关部门也要妥善处理,而非一拆了之。

文/杨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