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状态”怎也成了腐败遮羞布?


“喝酒状态”怎也成了腐败遮羞布?

  

  程相阁,原任河南省濮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正处级),因犯有受贿罪,2008年10月,被河南省台前县法院判处程相阁有期徒刑十一年。其犯罪事实是2004年至2007年,程相阁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2次收受贿赂共计88万元。在记者问到第一次收钱时的情景时,程相阁说,第一次是跟一个开发建设单位的经理在一块儿吃饭,吃完饭他送给我1万元钱。因为当时喝了点酒,我就稀里糊涂地把钱收下了。(2011年1月27日人民网转自《检察日报》)

  在一般人的眼里,人防办算不得什么特别重要的单位,人防办主任也不是特别显眼的职位。可就是这样一个不显山露水的小部门,居然也出了贪官,实在令人震惊;而更令人震惊的是,他的第一次受贿理由,居然是“当时喝了点酒,就稀里糊涂把钱收下了”,“喝酒状态”竟成了腐败遮羞布。

  在入狱之前,程相阁的为官之路可以说是顺风顺水。1980年,他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华北石油地质局工作;1985年,年仅28岁的他被破格提拔为该局正处级领导干部。在以后的工作中,程相阁虽然没有再被提拔,但他的工作仍然干得有声有色。2004年,他调到河南省濮阳市担任人防办主任,负责全市的人防工作。但是,作为得志较早、受党培养多年且一直顺风顺水的程某,却没有最终把握得住自己,栽倒在金钱之下、犯罪于滥用职权之中,实在是可惜、可悲。

  大凡贪官贪污受贿、腐败堕落,总有他们自认为的“理由”和“借口”,有的说是碍于情面推不了,有的说是正常的礼尚往来,有的说朋友之间的感情,凡此种种,其实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是在为自己的贪腐之心、贪渎之行开脱、找借口,或者说,都是在用“遮羞布”为自己遮羞挡丑。当然,像前文提到的程某,在酒桌上、醉酒时,稀里糊涂、半推半就收受贿赂的,也大有人在。但是,笔者认为,即便是在烂醉如泥的情况下,事后也总有清醒的时候,只要心中还存有那一份正直、清廉,也是可以亡羊补牢、自我挽救的。而令人遗憾的是,很多官员选择了“自我安慰”。就像程谋一样,心里很不踏实,总觉得不合适。但一想,是他主动送给我的,谁和钱有仇啊,我也就接受了。这次收下了,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就顺其自然了。就这样,程某心安理得的成为了权钱交易的牺牲品,葬送了自己的政治前程。

  心态决定状态。贪官之所以会成为贪官,说到底,还是他们心中的那个“贪念”、“贪婪”、“贪欲”没有得到有力有效的遏制,而一次次、一步步,慢慢地、渐渐地越陷越深、越走越远的。因此,各级党员干部,必须正心洁品,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和篱笆墙、防火墙。贪婪猛于虎。对于人防事业而言,只有首先防止人心的贪婪,才能真正发挥人防工程防止灾难危害的作用。

  腐败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些人对于腐败的不以为然,从而贪在腐中不知贪,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腐败通常又会具有传染性和蔓延性,一些单位动不动就出现集体腐败、窝案、串案,给党和人民的利益带来巨大的损害。因此,对于反腐败必须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党纪条规,维护和保证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干部支持。

  一些领导干部常常抱怨平时应酬太多,当然也包括和一些不三不四、别有用心之人厮混在一起。这其实很正常。干部,作为公众人物,由于其手中握有重权,因此很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作为锁定的目标、腐蚀的对象。而再痴、再傻的人,也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明目张胆地给领导干部送钱送礼,他们通常会采用请客吃饭等方式,与领导干部套近乎、拉关系。在酒桌上,酒杯一端,原则放宽;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在如此等等的这些变了味的酒文化的的氛围中,一些领导干部便会被酒精麻痹了神经,被所谓的感情、友情所缠绕,而胸脯一拍、牛皮一吹,就拿原则当交易、拿权力做筹码,搞起了权钱交易了。当然,没有哪个会白送钱给别人的,势必会想方设法钻政策的空子、钻制度的缝隙,为自己谋得更大的“投资回报”的,而最终受伤害的还是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腐败就是腐败,只要要件具备,再找借口也无法抵赖;再用遮羞布也无法遮挡。为官者,必须时时保持警醒,始终注意自己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事业观、政绩观等的改造,一定要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能拿,千万不能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或者揣着明白装糊涂,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再后悔、忏悔,也为时已晚了。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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