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岁月使高通公司最早3件CDMA基础专利过期失效


专利是强力的。

即使实力强如诺基亚同样会为CDMA专利付出15亿美元的专利费。

专利之所以强力是因为以法律赋予的通过国家机器暴力所保护的独占实施权——专利权。但专利再强,也有无法克服的对手——时间。

时间永远是最给力的,他可以使伤痛平复,也可以使叱诧风云的赌王何鸿被小老婆们分光家产。也可以使恩爱的姚晨、姚晨凌潇肃同学在7年之痒时黯然和平分手,单位就在电影学院旁边,当7年前我遇到新婚春风得意,饰演墩子有了些名气的凌潇肃时,可会想到7年如此大变化,他的老婆红透了半边天,号称兼具刘易斯和汤姆克鲁斯的他还是不温不火。

闲话少说,这次时光要带走的是开创一个通信时代的CDMA最早基础专利的专利权。

世界上最早的CDMA专利申请来自于高通公司在 1989117日在美国的专利申请US 433031US432,552,作为高通公司的命根子,这些专利在我国也开枝散花。

以这两件专利为优先权,当时在中国还叫夸尔科姆的高通公司在1990年就在中国的三件申请(CN90109758/CN90109068/CN90109064),而这些专利经过了复杂的分案。其中CN90109068产生了分案申请CN02104635CN02104635又产生了分案CN200610156292[1]CN90109758分案又产生CN96120301CN90109068专利审查中被驳回, CN90109758CN90109064被授予专利权,

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只有20年,在2009年,高通公司在美国所拥有的最早的CDMA专利已经过期。2010117日,这些开创了目前3GCDMA为基础技术变革的重要专利失效了。

要知道这些专利,曾经国内众多企业,购买过专利使用权。如今过期了,不用钱,也可以随便用了。

这就是专利制度的好处,兼顾发明者和社会公众的双方利益,挣够了就收收手,让大家都有的发展,竭泽而渔的事如何能作呢,UMB其实也是好标准、好技术,可惜了!



[1]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有关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的规定的,应当由申请人自动提出,或根据专利局审查员的要求,将该申请分成两件或两件以上的符合单一性规定的专利申请,叫分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