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和谐应该从创意者开始。
在这里说说创意者的梦。
创意者不需要拘泥于形式,而是用自己的方式寻找独特的表达方式。
据说好莱坞的某些大公司,他们所聘用的创意者的生活状态随便到可以随时在工作的时候睡觉的程度,公司甚至在办公室给他们提供舒适的环境甚至睡觉的设备。
创意者有做梦的权利。回到做梦的状态,对创意者而言是一种修炼。
只有在梦中才能够自由地思考,才会天马行空、无拘无束。
你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思想,却有办法左右你自己的状态。
朝九晚五的节奏、正点打卡上下班的生活、正装革履的穿戴不属于创意者。创意者需要有自由的天空,需要有自然醒的状态。只有让自己的状态自由才能够让自己的思想自由。
创意者无奈地遵循来自各方面的约束与压力,却失去了自由飞翔的天空。这对于创意型的企业与创意型的人才都是一种遗憾。
创意者也有创意者的特质。
他们行走于尘世中,从自己的视角看世界,当别人已经屈从于社会约定俗成的制度与原则,并成为其中的一颗棋子的时候,他们依然惊奇于各种新出现的事务。
做梦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权利。
你无法决定自己做梦的类型与内容,但可以决定你做梦时的状态,那是一种完全的放松,没有任何牵挂的状态。如此,在半醒的时候,随手拿起枕边的纸与笔,用只有自己看得懂的方式记录下来,然后再整理成为人人看得懂的语言。
经常有梦的时代是年轻与成长的时代,是可以开拓进取的时代。
做梦的状态是很难得的,那会让你不断地积累财富,形成独特的视角与表达方式。
当一个人不再做梦了,也就意味着已经务实,上升空间遇到天花板,甚至已经开始逐步走下坡路了。
创意者水平的高低有时取决于他做梦的状态。当他能自由发挥的时候,往往就是奇迹出现的时候。给你的创意者一场酣睡就是最人性化的奖励方式。他累的时候可以恢复精力,他不累的时候可以自由发挥。
灵感往往来源于自由奔放的状态,或者是潇洒散漫的形骸。
“大道无形”。你没有必要去约定创意者表达自己的方式,那反而是一种削弱。
如果你的内心感觉如此失去平衡,那么可以开出条件:
我给你自由的状态,你给我你做的梦——如何?
贾春宝
2011年1月29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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