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过滥的“一票否决”也要一票否决


对过滥的“一票否决”也要一票否决
 
今后,新疆除了中央要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外,其他“一票否决”事项一律取消,并不得再设置新的“一票否决”事项。27日,记者从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了解到,新疆将对乡镇政府“一票否决”事项进行规范清理。 (28日乌鲁木齐在线)
 “一票否决”原本是中央为确保重大国策能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而实施的一项特殊规定,对于提高地方重视程度、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执行效果具有不可置否的硬性约束力。然而,近年来,少数地方把“一票否决”的项目随意扩大化,某领导或某个部门重视某项工作,动辄就搞“一票否决”,如信访工作一票否决、招商引资一票否决等等。
“一票否决”过多、过滥,危害很多。一方面,直接加重基层工作负担,样样都搞一票否决,让大家疲于奔命,成天提心吊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每项工作都是重点,就没有了重点,最终只能眉毛胡子一把抓,相反还可能冲淡主题,影响重点工作的开展;同时,一票否决项目过多,一旦某项工作不过关,极可能使得某些基层单位、部门破罐子破摔,丧失抓好全面工作的热情;更重要的是,在“一票否决”的高压下,由于目标过高、要求苛刻、脱离了实际,少数地方、部门为了达标,往往就会采取一些非常手段,比如,为了片面追求破案率搞刑讯逼供,为了控制信访对上访人非法关押、刑拘,为了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不惜弄虚作假等等。
过多、过滥的“一票否决”显然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悖离了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一哲学观念,其负面影响越来越凸显出来,极容易造成基层工作方法简单、工作作风粗暴,直至滋生不应有的社会矛盾,影响稳定与和谐大局。因此,对过滥的“一票否决”也有必要实行一票否决。新疆清理“一票否决”,只保留中央要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无疑是科学的态度和务实的举措。
当然,叫停过多、过滥的“一票否决”,并不意味着某项工作就可以不重视,不全力以赴去抓紧、抓实、抓好。这就要求各个基层、部门心系民众,胸怀大局,立足本职,尽心尽责,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扎实的作风、实际的行动和实在的成果,去赢得民众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