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承诺缘何成水中月


今天,距离我国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五周年仅余5天。作为该公约的缔约方,我国承诺今年1月9日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实现100%禁烟。但时至今日,我国仍无一部国家级的无烟立法,且囿于相关部门政企不分、烟草涨税不涨价、烟草文化难以改变等原因,履约5年内,不仅全民吸烟率没有下降,二手烟的受害者却在3年内增加了2亿人。中国失约,已成定局。(1月4日 《京华时报》)
  
  看看我们身边的情况,室内公共和工作场所实现100%禁烟,已经成了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承诺。
  
  我们所有的禁烟措施,还停留在口号式的宣传之上,我们像美丽的祥林嫂一样,见人就说:“吸烟有害健康,把烟掐了吧,把烟掐了吧……不掐掉你的烟,你就不是一个三好学生……”这样劝化式的说教,不是没有作用,但是需要足够长的时间来慢慢消化,也需要足够文明的公众道德来自我约束。
  
  吸烟已经成了给喝酒一样,一时无法剥离开的一种生活习惯和交际需要。当大家都这样做的时候,要是单单的两句轻轻的口号宣传,就能实现禁烟目的,那我们早就跨入了后发达社会。
  
  因为我们还没有达到自动禁烟那种程度,禁烟就需要重典。可很多时候,当上边有这个明确的意思的时候,因为缺少利益的驱动,具体执行的时候,我们就成了一种“支应”,随便去订制两块写有“此处禁止吸烟”的牌子杵在那儿,就算完成禁烟目标。
  
  我们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一部特别有权威的无烟立法现身出来。即使有一部这样的立法,如果缺少一种真正的执行力,这样的法律也难逃《小学生守则》这样的温柔命运——有事了就真是一回事,没事了,谁也不看你一眼。
  
  而这一切的核心似乎都在围绕着烟草行业带来的利益而动。早在签署这份承诺的时候,有关部门就强调说:“烟草是中国重要的支柱产业……”没利益驱动而不行,有了反方向的利益驱动就很有可能向着反方向运动。有了根子上的这个利益,我们也就不难理解我们的喊了多年禁烟,为何还一直在表面上做“支应”文章。
  
  所以,我们将继续看到一个个“赏心悦目”的烟草广告 。“心情去旅行,利群集团;我心飞翔,白沙集团;湖南三绝走天下,王烟鬼酒湘妃茶——芙蓉王;山高人为峰--红塔集团;一只红玫在手,无尽温馨享受----韶关红玫;一品黄山,天高云淡——安徽黄山……”
  
  所以,我们将继续把烟盒做到精美又精美,连个骷髅头都舍不得在上边印刷,只是在最不起眼的地方打上几个小字:“吸烟有害健康。”
  
  所以,有关禁烟的承诺就像葛优在《非诚勿扰2》里说的那样:“居家过日子犯不着肝胆相照,虚着点儿和气。”
  
  所以,镜中花,水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