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界精英》点评之二十三:
从做律师到当人大代表要跨越那些阶段?
文/刘桂明
大胡子律师韩德云是一个名人,又是一个明白人。
他明白,作为一位律师,如果缺乏道德和良心,缺少社会责任感,绝不是一名成功的律师,也不是我们社会所需要的律师;他更明白,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如果不能客观理性地反映百姓心声,绝不是一名合格优秀的代表,也不是我们社会所需要的代表。
韩德云律师的明白,来源于他对律师本职使命的清醒把握。对任何一名律师来说,其首要责任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论这个当事人是有钱还是没钱,不论这个当事人是强势还是弱势,不论这个当事人是政府还是百姓,不论这个当事人是企业集团还是中小企业,只要接受了委托或者指定,律师就要竭尽全力、全心全意地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全部利益。
韩德云律师的明白,还来源于他对律师专职使命的宏观把握。对任何一名执业律师来说,仅仅从表面意义上关注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显然还远远不够。一个对当事人尽心尽职的律师,此时还应该看到律师职业的另一个使命,那就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诉讼,不管是原告方还是被告方,不管是代理还是辩护,不管是主张权利还是被动答辩,律师需要关注的永远是法律的原意和导向,是证据的发现和运用,是事实的内容和主张。如果通过我们维护自己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进程中,发现了法律的疏漏,发掘了法律的精神,发挥了法律的魅力,那就是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那就是自己作为一个法律人对法律的最高尊崇和最深理解。
韩德云律师的明白,更来源于他对律师天职使命的高度把握。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如果仅仅是从个案上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仅仅在个案中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那还只能算是一个合格的律师,而不能算是一名成功优秀的律师。要成为一名成功优秀的律师,还必须看到更高的职业使命,也就是说必须看到律师的天职使命。那么,什么是律师的天职使命呢?所谓律师的天职使命,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所以,对我们律师来说,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应该是自己的最高职业使命,还应该是自己执业的最高境界,更应该是自己人生的终生追求。如果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一种需要,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则是一种必要,那么,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是一种重中之中的首要。此时此地的律师,已经不仅仅关注特别的某个个人的利益,也不仅仅关注特定的某个个案的利益,而是关注更多的、不特定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换言之,关注整个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当下的韩德云律师正是站在这个高度、进入这个境界的律师。
我们看到,他已经跨越了通过个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的职业设计的必然阶段,也已经跨越了只是个人谋生的最初阶段,还已经跨越了职业谋艺的发展阶段,而已经迈向了法律人谋道的最高境界。
正如他本人所言:“以我个人的职业积累,我当律师应该会很出色,收入也不会低,你让我在做好一个好律师与尽职的人大代表之间把握一个平衡点,以期两者都不误,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必须得有所舍弃。”因为从容地完成了自己从执业律师到人大代表的角色转换,所以他就能够站在更高的高度,更广的视野,思考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并探寻以法律着手,从制度层面解决的途径着手,从而推动社会法治的进步。
不论是带领索通律师事务所整个团队起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首开律师立法之先河还是自己连续五年在全国“两会”上对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的代表建议,不论是自己在全国人大会议上的建言献策还是自己在行业管理中的积极贡献,不论是自己对有关民生问题的立法完善建议还是自己作为一个法律人对李庄案的深刻反思,可以说,活跃在参政议政舞台的韩德云,已经找到了履行律师职业社会责任,实现更大价值的平台和舞台。
一个跳出案外做律师的法律人,一定是一名政治高度、专业深度、法律广度的法律人。
韩德云律师显然就是这样一名成功优秀的法律人。
附:记者采访报道
“大胡子”律师韩德云
站在更高的高度,思考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并探寻以法律着手,从制度层面解决的途径着手,从而推动社会法治的进步。活跃在参政议政舞台的韩德云,找到了履行律师职业社会责任,实现更大价值的平台和舞台
文/本刊记者 张 驰
“一个律师如果没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道德和良心,如果不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注定丧失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这是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韩德云掷地有声的发言。
2010年3月12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来到重庆代表团,同代表们一起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讨论中周永康十分关注重庆正在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周永康一边听,一边记,并不时插话询问,仔细了解“打黑除恶”取得的效果,对重庆“打黑除恶”行动给予充分肯定。
在“打黑除恶”斗争中发生的“李庄伪证案”引起广泛关注,代表们结合“两高”工作报告,谈到律师队伍建设问题。韩德云深有感触地说,“‘李庄案’给律师行业的教训是深刻的,中国律师应在依法执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加强自我约束,主动成为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推动者,特别要注意纠正一些律师急功近利,拜金主义至上的不良倾向,‘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韩德云其人
韩德云是谁?律师圈子内有人戏称他为重庆“三大”律师:大个子、大胡子、大嗓门。正是这位律师,于2002年8月,受重庆市人大的委托,带领着团队起草完成了《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开国内律师立法之先河;还是他,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从2006年起,连续五年在全国“两会”上提出了对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的建议;由于连任两届全国人大代表,他提的建议超过了200件,而且大部分与法律的修订与完善密切相关。
“作为律师界的代表,能为国家的法治化建设进程建言献策,既是律师界的职责,也是律师界的光荣。”一些律师同行对他作出了积极的评价。
“我只是做了些我份内的事情,不然的话,选我当代表干吗?”心直口快、说话、办事不托泥带水是韩德云的一大特点。
15岁考上西南政法大学、26岁,毕业后已经留校任教的他,踏出国门到美国留学;不到30岁,他成为西南政法大学最年轻的法学副教授,32岁,与伙伴创办了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成为重庆市第一个回国从事律师生涯的留学生。
“可能我骨子里天生有不安分的基因,爱折腾,一直折腾到现在,这其间也走了不少弯路,但我们还是挺过来了。”韩德云的个性影响了一批人,也带动了一批人,有些已经成为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的中间力量。
这种有目的的折腾也让其受益匪浅。
早在1998年,韩德云被授予“重庆首届十佳律师”,同时又被重庆市人大聘为立法顾问,参与地方法规清理等工作。法规清理结束后,新诞生的重庆直辖市又开始了大量的地方立法活动。
面对一些部门在起草法规时过于模糊、过于倾向本部门利益的做法,韩德云相当不满,遂建言重庆市人大相关领导:专业的地方立法,要摈弃部门利益,由相对专业的团队来制定。
机会发生在2000年,韩德云在为客户处理的不少物业纠纷案件中,发现了很多带有共性的问题,感觉到物业纠纷无法可依,有必要创制系统的物业管理规范。此时,重庆市人大也正想在立法改革上有所尝试和创新,双方一拍即合。
2001年2月28日,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正式委托韩德云所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起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
这在新中国地方立法史上是第一次,索通律师事务所也因此成为了新中国第一个单独受委托起草地方性法规的律师事务所。
2002年11月1日,《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这一事件被外界被誉为在中国法制建设和立法过程中具有“吃螃蟹”意义,是中国地方立法改革的里程碑,韩德云与他的团队开创了“律师参与地方立法”的历史先河,为律师参政议政,推动地方立法民主进程迈开了历史性的一步。
韩德云认为:律师参与立法的个案,从一个侧面展示了新社会阶层专业人士作为“智商”对社会的贡献,他们未必直接创造社会财富,也不一定能提供多少就业机会,但是,他们在建立社会新秩序,保证社会平稳转型,丰富社会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利用自己的智力回馈了社会。
力推公务员的财产申报立法
如果说参与地方性法规的创制是历史给予韩德云的机遇,那么他被连续两届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则是社会对他的充分认可,这也给作为律师的韩德云一个更大的平台。
“人大代表角色的担当,使我对参政议政角色的认知更加深刻,看问题的视野更加开阔,对我个人体现社会价值的领会更加全面。”韩德云分享了自己担当全国人大代表后的收获。
然而,作为职业法律人的敏感,早已习惯了以法律工作者的角度看问题,并分析问题。连续五年提出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的建议,是韩德云带有明显职业特征的体现。
“反腐与倡廉是一个长期性话题,也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话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国家的稳定与长治久安只能是一个口号,而无实质性内容。从决策层面,国家的决策层早已经看到腐败的危害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报告个人经济和财产,包括收入、住房、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等重大事项的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韩德云认为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从这一点来看,我认为财产申报制度的立法时机已经成熟了。”
但韩德云认为,现行的干部财产申报制度仍然是只限于“报告”的层面,是一种内部监督体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接受公众监督的外部机制。要想真正通过财产申报来起到防止腐败的作用,必须对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用法律手段使财产申报真正落到实处。
“需要提醒的一点是立法之后距离制度实施还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毕竟公务员的财产怎么公开,公开什么内容,老百姓如何参与监督,这都需要进一步考虑,才能找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制度体系。”
让韩德云振奋的是,2009年12月2日,中共重庆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决定,将在重庆市部分司法领导干部中率先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2009年12月17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文天平说,有关方面正在积极筹划,精心准备,将择期启动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试点。此项工作一旦启动实施,将及时向社会通报相关情况。
韩德云在欣喜之余,更希望有关公务员财产申报的立法能在不远的将来实现。
社会责任在我胸
从职业律师到人大代表,韩德云也经历一个并不轻松的角色转换过程。
“以我个人职业积累,我当律师应该会很出色,收入也不会低,你让我在做好一个好律师与尽职的人大代表之间把握一个平衡点,以期两者都不误,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必须得有所舍弃。”韩德云选择了后者。
从此以后,他似乎忘记了的“律师”工作,代理的具体案件少之又少。每年,至少有上百个案件当事人慕名找到韩德云,他大都会推荐给同事或其他律师事务所。
但在媒体上,人们却经常看到有关韩德云的文字报道。
2003年3月,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首次关注法律援助的立法问题,提出应明确将“提供法律援助作为政府的义务”,并设立公职律师,专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2004年,韩德云提交了关于修改律师法以及制订公平就业保障法等8件议案和10多件建议,件件都指向立法和修改法律的当务之急,其中6件议案被大会议案组立案。
2005年,韩德云开始更多关注改善民生问题,提交的近30件议案和建议,内容涉及民工权益保护、食品安全、医疗纠纷、国家赔偿等引出的法律修改问题。
也就是从这一年起,韩德云与他的团队每年在全国“两会”前夕都会自觉组成一个班子,帮他收集议案建议线索。
2010年全国“两会”,他提的建议有十多个,这包括在去年和今年引发强烈社会反响的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建议等。
“因为我接触的案子比较多,在办案的过程中,发现了法律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我作为人大代表,就有责任提出来,进行规范和完善。”韩德云说,法律规范了、完善了,其实是对百姓的最大保护。
在立法修改上提建议的同时,韩德云也提“小事”,并且所提问题都很尖锐,比如今年所提的二代身份证设计缺陷问题。正因为敢说话、所提建议质量高,韩德云屡次被外界称为优秀的履职代表。
对这一评价,韩德云说:“评价太高,我仍有不足,需继续努力。”对如何当好代表这一角色,韩德云的理解很简单:做好老百姓的“代言人”,客观、理性地反映百姓心声,就是一名合格优秀的代表!
(原载法制日报《法人》杂志201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