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拍挂并非向土地财政说NO


     日前据悉,《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形成文件,经过国土资源部和有关部委会签后,将报国务院审批实施。另据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表示,“方案”将是改变地方土地财政的开始。其中包括改革和完善“招拍挂”出让制度、规范和完善征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内容。

     我们说,招拍挂是土地财政的最大后台和得力靠山。

     这次所谓“土改方案”,并没有彻底的取消土地招拍挂制度,招拍挂的红旗仍然在高高飘扬,只是在完善明显带有“价高者得”的招拍挂制度。

     诚然,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是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行政划拨使用制度,这种土地制度所导致的土地资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益低、土地浪费严重,产权关系混乱等问题严重的阻碍经济发展的弊端。改革开放后为了克服土地无偿使用带来的种种弊端,在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方面进行了包括土地“招拍挂”在内的一系列改革。

     土地招拍挂的确功不可没!但是,随着房价高企、地王频现以及土地财政等问题的被关注和被质疑,这个曾经战功累累的招拍挂,就像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一般注定要被革新和完善。

     既然土地招拍挂依然续存,那么,土地财政依然光辉灿烂!并非像有些专家所言,要勒紧土地财政钱袋子,更非是向土地财政说拜拜!

     当然,既然是改革,就会有新气象。

     首先,就像北京2010年上半年出台的一系列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新举措一样,“价高者得”的历史将会被改写,随之而来的是更多采用“综合条件最优者得”的综合评标方式。 北京市将试点“不设评标委员会”的招标方式,引导企业理性参与土地竞买;试点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及“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的方式,抑制地价和房价的过快增长。企业在竞买时承诺的政策性住房配建面积、配建价格以及对未来商品住房的销售均价,将在土地成交后写入土地出让合同,并按约定内容严格执行等等。

     这里面从表面上看会牺牲所谓的土地财政经济收益,但是土地的社会效益得到了提升。还有,有钱就能当地王,不会轻而易举的如愿以偿。开发商的品牌性和集中度将会发生裂变,开发商将要在未来商品房开发中担当更多的社会责任。中小房企或劣质房企虽然或也许有饭吃,洗牌在所难免。

     其次,方案中提及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将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一体化的“双轨并举”,也首次把集体土地纳入建设用地市场,将会对土地供应格局发生量和质的变化。集体土地的解禁,势必是土地供应量的生力军,将会有效缓解所谓的商品房紧张的供求关系,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房价回归合理和稳定。

     这里面,地方财政还会拓展新的收入啊,因为又多了集体土地的解禁。对于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一体化的“双轨并举”的城镇化推进,开发商将会迎来广阔的天地和崭新的契机。

     最后,“规范和完善征地制度”,这里面就会涉及到征地或拆迁赔偿问题。我想,国家既然倡导净地出让,那么,对于补偿肯定会要和谐为先、市场运作,凸显以人为本,由于补偿闹出命案或者扯出不和谐,估计会比先前要好的多。

     这样也好,让地方政府轻装上阵,不要给人有和开发商在征地或拆迁中有说不清的保护伞、帮凶者或挡箭牌的嫌疑,让招拍挂的土地财政多一些惠民,多一些正义,多一些和谐,同样,让招拍挂的土地财政少一些或者最好没有欺民、邪恶和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