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老人泡温泉被拒,家属认为,这是年龄歧视


70岁老人泡温泉被拒,家属认为,这是年龄歧视
市民建议;为老人修建温泉
     本报讯(记者罗小光)我要向市政协提交提案,建议政府为全市老人专门修建一个温泉,或者在普通温泉里,开僻一个为老人服务的特区,让老人们享受泡浴,享用温泉。201119下午,重庆市民黄女士告诉记者。
        游客:70岁老人泡温泉被拒,这是年龄歧视
下午,黄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元旦节期间,她与家人到颐尚温泉泡浴被拒的故事。
11下午3时许,黄女士与丈夫、弟弟和70岁的父母一行五人,来到中梁山脚下的颐尚温泉泡浴。黄女士说,平常工作忙,难得与敬孝,放假了,带上父母同乐,让老人享受温泉,是她愿望。这次父母泡浴,由我们三个中年人全程陪同和监护。不料,温泉却拒绝父母泡浴,理由是,两位老人年龄大了。如果硬要进去,必须签订一个协议书,承诺出了事温泉方面不负责任。
女士说,我们感到非常气愤,认为这是霸王条款,格式合同。温泉不无权剥夺老人消费权利,温泉这样做,是对老人的歧视。但是,无论我们怎样说,温泉方面都不同意,必须要我们签协议才让老人进去,或者让我们进去泡浴,父母在外面看电视等儿女。温泉方面提出折中方案。
我们坚持不同意,节日专门赔父母泡温泉,却把父母凉在外面好扫兴哟,最后,全家人都没有进去,悻悻然走了。
女士说,父母年龄70岁,但身体一直很好,就在去年,我们带父母泡了北温泉、统井、天赐等地温泉,上述温泉从来没有让我们签什么协议。
女士说,父母和弟弟专程从泸州赶来泡浴。父母说,温泉是国家资源,开发商开发后收费是正常的,但不能因为年龄大些,就无权享受,离开重庆时,父母很伤心。
颐尚温泉;这是对顾客负责
7日,记者来到颐尚温泉服务中心。前台彭明露说,1日下午3时许确实有顾客带着70岁的父母到温泉泡浴。我们要对方签责任担保书,目的是要对方承担起对泡浴父母的监护作用。这是很正常的,没有什么不妥。
记者提出,家属认为,这是格式合同,霸王条款,因为如果家属不签协议,老人就不能泡浴,实际上,温泉剥夺了老人消费的权利,这是不是另类的年龄歧视?
颐尚温泉负责人赵总回答,温泉禁止酗酒、皮肤病患者等游客进入。因为泡温泉时,会加快新陈代谢,如果身体有病,可能受不了旧病复发。我们这样做,也是为顾客着想,不存在歧视。
记者看见,温泉大厅里,有一个泡浴温泉敬告须知。上面写着,“70岁以上年长者,必须由有民事责任能力的健康成年人全程赔同,泡浴过程中承担监护责任。”此须知并没有规定,70岁老人要签协议。
记者就此询问彭明露,她回答,这是以前定的,今后公司马上要修改了。
       北碚区旅游局;签协议是保护游客利益
北碚区旅游局服务中心主任熊忠明说,温泉是危险项目,进去泡浴有禁忌的。除了皮肤病患者等外,身体不好的老年人进去,危险确实较大,出了事,谁担责?因此,商家当然有告知义务。签协议是为了保护顾客利益,当然,也是为了免除商家风险。此事还没有听说过,服务中心将开展调查。
温泉协会;消费应与年龄无关
   重庆市温泉协会副秘书长王旗告诉记者,他是第一次听说温泉泡浴禁止老人。尽管温泉泡浴确实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高血压、心脏病、皮肤病等不能泡浴,但是,身体健康的老年人,与病人是不同的,他们有权享受温泉。国家没有明文禁止老人泡浴温泉,消费应与年龄无关。当然,有些项目确对老年人不适合,一来老年人自己要注意,二来必须家属全程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