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当街耍横代表谁?


1014早上8点多,在南通师范学校附属第二幼儿园门口,一辆宝马车的车轮轧到了行人的脚,当执勤民警让宝马车主出示驾照并带伤者去医院检查时,该车主不服处理、态度蛮横,嚷道:“我是人民代表”,而后趁机驶离现场。此事在当地论坛曝光后,网友对其“人肉搜索”,查出他是南通东鑫船舶公司董事长、通州区政协委员秦建东。昨天,记者赶往南通证实了此事。南通市通州区政协表示,将根据警方处理结果,对照政协章程,进行讨论后对秦建东做出处理。(新华网20111015

人民代表代表谁?这是一个根本无须再加以论证的问题,无论是人大代表还是政协委员,都是经过是人民选出的代表,所以他们代表人民绝对是天经地义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推选出来得“人民代表”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并成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么?事实证明未必。比如这个政协委员秦建东,在他的头脑和逻辑思维当中,大抵是没有“人民”这样的概念的,而他所叫嚣的人民代表,也无非只是一个用来尊贵自己、威慑、震慑别人的工具而已。

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当街耍横,原本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尤其在这个炫官、炫权、炫老子盛行的年代里,似乎头衔、官位、老子就是一切通吃的通行证,似乎头衔、官位、老子就是震慑人民的代名词。于是,在“我是北京来的高官”、“我是纪委书记”和“我爸是李刚”的叫嚣当中,又增添了一个“我是人民代表”的雷人之声。

 一语既出,即可引来板砖无数。我想,秦建东委员大抵是不太了解这个社会的,他只是过于注重自己作为老板的尊贵、作为政协委员的蛮横,却忽略了这原本也是一个仇富、仇官、仇老子的社会。在这个公众情绪早已不满、早已厌倦了拿出身份耍横的年代里,他遭遇口诛笔伐、“人肉搜索”乃至被拘留的命运,自然也是一种极其必然的事情。

人民代表的职责是神圣的,人民代表的一言一行都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民代表都能搞清楚自己是在代表谁的。像秦建东这样恣意妄为的人,自然不能代表人民,只能代表他自己的一己私欲。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少数像秦建东这样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他们不但不能代表人民,甚至连一个普通老百姓都不如,知法犯法,胡作非为,仅仅把“代表”身份当作是其违法乱纪一道护身符而已。

那么,像秦建东这样的人民代表是人民选出来的吗?答案大抵是否定的。诚如网友所说,表面上看他们完全是按法律程序经过人民群众选举产生,而实质上是某些地方政府出于招商引资、增加税收等现实利益需要,刻意把“代表”的帽子作为奖赏给他们戴的。因此他们只是把人大代表身份看作是一项特殊利益交换的筹码,有便宜就占,无利益就推,他们眼里根本就没有人民,甚至视人民的生命如草芥,视人民财产如粪土。

人民代表难以代表人民的利益,甚至以人民为敌。这决不仅仅只是偶然的事件,它所折射的民主法治建设的悲哀,更是对和谐社会建设的一种挑衅和摧毁!

(李吉明20111016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