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教师的自我发展,多为教师发展减压
今天的光明日报刊登文章:《教师定期注册考核引思索 考核能否考出好老师》,说的是:“像定期注册的其他行业考试一样,教育部今年将会在两个省份先期开展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试点,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如果这一制度在全国推开,那么,教师都要接受每5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考核不达标的老师将被迫退出教师队伍。”
这篇文章说了三个问题:“现实:重复考核,双重压力?”、“当事者:考核是否得当”、“专家:建立自我评价和同行评价机制”。
笔者观点:这几年中国的体制改革中关于人才的管理似乎就只一个办法,那就是考试,考试在中国几乎已经成了万能工具。把人的发展用分数,用考试来评定,这是很低级的手段,往往会本末倒置,这种做法的最大缺陷就是限制了人的发展,而是把人的发展限定在一个圈子里,圈子就是考试目标。从教育之初的幼儿园教育就成了人生起跑线,于是人生就成了无休无止的竞争比赛,这样人的发展必然就会失个性,由此限制了人的发展。
“国标、省考、县聘、校用”层次越多越混乱,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当教育兴国方针被定之后,作为体制上就应当做好安排,保障教师生存,发展与自我完善。因为没有教师,或者没有一大批优秀教师,就不能保障教育兴国方针的实施。
师范生收费就是一大败笔,这是教师培养的一大失误,四年前开始在重点师范院校重新试点免费师范生,有一个非常明显的意图是要把优秀的学生吸引到教育战线上来,并希望他们能奔赴最艰苦的西部农村基层教育。但结果并不是非常理想,回顾这个过程我觉得整个制度安排中,提高教师的待遇,忽视了越是艰苦地方的教师,待遇越是要丰厚,不然怎样实现教育资源均衡?怎样实现教育公平?
国家这些年投入巨大的经费对在职教育的培训,这应当是一件好事情,但是教师培训是要让他们实现自我发展,而不是更好的适应现在的应试教育。教师培训中的矛盾就是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的矛盾,而造成教师无所适从。
为了提高教师待遇,政策安排了“绩效工资”,这项制度遭到的批评非常强烈,原因是所谓的绩效成了领导的绩效,是以升学率划线,以分数划线,这种绩效就没有中根本上考虑中国教育必须实现的两个转变:“以教为中心转变为以学为中心”和“由应试教育转变为素质教育”。这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并不完全一致。
笔者研究教育多年,实施教育的教师在很大程度上是承载社会义务,培养学生就是履行这种义务。如果教育是一种利益交换,是从根本上亵渎了教育。那么教师的权利谁来维护,毋庸置疑政府必须不折不扣的保障教师的权利,如果教师要通过一种交换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他们就很难履行教师义务。如果要批评今天的师德还不尽人意,那是因为社会对教师的地位还不够尊重,如果认为“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那么教师的待遇在制度安排中必须是非常透明,非常阳光,并落实到实处。
如果要保障教师的业务水平,职业认证是必须的,但是无需重复认证,而是保障他们在执教中不断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如果认为如今教师进步不大,问题的结症在于教师为了绩效而拼搏于升学率的第一线,素质教育就是这样被葬送的。
教育部管教育,不能总是犯糊涂,前几天我说了“‘减负’教育部是无能为了”,这是为什么呢?教育部始终没有走出教育即是选拔的误区,而“教师定期注册考核”也是有此派生。
故此我主张:关注教师的自我发展,多为教师发展减压。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