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中的离奇故事天天有,但离奇到临时股东大会只有一人投票通过可是绝无仅有!
2011年10月12日迪康药业发布《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称《关于委托理财事宜的议案》获得100%通过。
离奇的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仅1人,这1人代表公司股份8739.11万股,占迪康药业总股本的19.907%。
从迪康药业的股东人数和持股比例来看,持有迪康药业总股本的19.907%只有其大股东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大股东1人投票,一言堂使变相高利贷的委托理财议案得以顺利通过。
迪康药业本次计划将不超过1.5亿元的资金用于委托理财,而在此之前已购买了总金额为1.2亿元的信托产品。
尽管该公司大手笔搞投资理财,但主营业绩却差强人意,理财投资收益远高于主营收入。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显然,迪康药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符合第4条,既然是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召开的大会,那么为何超过80%的股东对临时股东大会“不感兴趣”不来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呢?
对此,迪康药业证券部门回应称:“参不参加股东大会是股东的权利,我们也不清楚他们为什么不来。”难道仅仅是不清楚那么简单?迪康药业一人投票的离奇故事在考问临时股东大会制度。
首先,小股东被投票方式“屏障”。迪康药业2011年9月24日刊登了《关于委托理财事宜的议案》公告,其第5条为: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强制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而不是现在流行的网络投票方式,将大多数股东拒之门外。
迪康药业股权分散,持股的多为中小散户。中小散户难道持有1000股,也要从全国各自掏腰包来成都现场投票吗?即使有钱出差旅费权当旅游,但有多少人有时间呢?很明显大股东在投票方式上设立了屏障,这就不难解释“他们为什么不来”的根本原因了。
临时股东大会也是股东大会,应给全体股东投票的权利,不能来现场也应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微博投票、手机投票、电子邮件投票等多种投票方式。否则,股东不能用手投票,只能选择用脚投票了。
其次,大股东一股独大搞“一言堂”。从迪康药业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数来看,除大股东蓝光实业外,其余九位股东持股数相对较少,实力相差悬殊,二股东徐开东持有4.80%的公司股份,不及大股东的四分之一,而剩下的八位股东持股数都未超过1%。即使这些股东有钱有时间亲临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也明知胳膊扭不过大腿,失去了最广大中小散户的支持,即便投了反对票也是白搭。
“一股独大”渗透着家长式的管理方式,公司缺乏完善的决策机制和民主管理机制,所有的重大决策都由董事长或董事会几个人作出,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强。因而这样的决策存在较大的风险。在上市公司放高利贷纷纷出现危机濒临本金难保的当下,还在不务主业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极有可能委“脱”你财!
综上所述: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的重中之重。从目前情况看,我们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还存在偏袒大股东的状况,大多的临时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应尽快建立起股份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立法保护制度,使一人投票通过的离奇故事不再重讲。
“一人投票”拷问临时股东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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