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平庸之恶”更糟的恶


1

从小悦悦被轧到杨武之妻被辱,我看到一种举刀向更弱者的冷漠,一种在外围打转的问责,譬如,谴责小悦悦的父母未能尽责、杨武作为丈夫太懦弱,诸如此类。纵然我相信声音的多元是必要且有益的,但我仍为这股声音的庞大而感到难过。让我费解的是,持这种观点的还有一些强烈推崇“民主、自由”的人。

这是一个令人悲哀的现象,这个现象在中国人的思维习性里无处不在:当一件不幸发生时,我们更强烈的反应往往是立刻谴责受害人,打个比方,年幼的孩子在家中不小心摔断了腿,下班回家的丈夫第一反应可能就是质问妻子:“你当时干什么去了?”,而不太习惯一起分担悲剧,更别提安慰哭泣的妻子。

我们的公共媒体、大批围观者喜欢宣称大处着眼的那一套,什么社会冷漠啊,中国人奴性啊,而实际上他们几乎是在扮演小悦悦的外婆、杨武的丈母娘等“私角色”,不是吗?只有小悦悦的外婆才会斥责小悦悦父母对孩子照顾失职,杨武的丈母娘才有资格骂女婿太窝囊吧。

如果真是忧患满腹大处着眼的公共媒体人、民主理论家、时事评论家、公民启蒙者,那就应该去思考最本质的问题,去追问最首要的罪责,超越“丈母娘”式的情绪局限发掘最有价值的真相,那才是面向未来的意义所在。

常常看到有人引用汉娜·阿伦特“平庸之恶”的说法,这是好现象。可是,当有人把杨武的“懦弱不反抗”也类比为“平庸之恶”作痛心疾首状时,我认为这已经是比“平庸之恶”更糟的恶了。这就好比:我们终于拥有了最厉害的武器,却瞄错了对象。

如何说服这些人呢?他们几乎是不可说服的。他们只重视局部事实、只相信自己的判断,他们还读过一些书,汉娜·阿伦特之类,辩论起来文采斐然。他们泣血般的“真诚”令人不忍卒读,傲慢的嘴脸令人生厌。但,如果你反对或质疑他们,你就会被他们定义成“奴才、傻逼”,甚至你就是这个国家未能实现民主的绊脚石。他们视自己为真正懂得这个国家问题出在哪儿的“极少数人”。

 

2

回头再说杨武。当我们谴责他作为丈夫“太懦弱”这个“事实”时,忘了它只是一个“局部事实”,另一个事实是,他敢于向记者亲口承认自己“懦弱”——这难道不是一种勇敢?还有最重要的那部分“事实”呢——到底谁是真正的施暴者和作恶者?

有人喜欢在悲剧发生后高谈哲学,那些大而无当的“哲学洞见”无非是:懦弱是自己被欺凌的肇因,沉默是恶人的帮凶……诸如之类,通俗的说法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些话貌似无可指摘,但对犯罪现场及受害人没有任何帮助。

对杨武“懦弱”的批评或强力宣传是一种冷漠无情的表现,它或许符合事实但不符合善。还有人说杨武不敢反抗“是一种奴性、是中国不可能走向民主的根本原因”,太可怕了,亏他们说得出口!我们忘了小悦悦的父母、杨武也是受害者,忘了给予他们应有的同情和公正。那些批评者既不懂得爱也不懂得提问——狭促的片面的无情的提问把他们引向更狭促更片面更无情的结论。

生活中很多遭遇不幸的人恰恰是我们鄙视或不被主流社会欢迎的那一类人,譬如:爱贪便宜的大妈被骗子骗光存款、好色的教授嫖妓时被坏人勒索打个半死、醉熏熏的酒鬼被逆行而来的卡车撞伤、爱闹事不听话的“坏学生”被老师罚吃屎……在那些昏头昏脑的“哲学追问”里,可怜的受害人同时在承担“虚拟责任”——如果你不是爱贪小便宜就不会被坏人欺骗了,如果你不嫖妓就不至于被打得半死,等等等等。这是受害人的又一轮不幸。

我们口口声声谈“平等、自由、民主”,难道它是社会精英、聪明人、勇敢者、卓有贡献者才能享有的“特权”?请不要忘了,一个民主社会的实现或许是由少数勇敢者推动的,但一个民主社会是善待懦弱者、平庸之辈的。即使一个最愚蠢最自私最令人生厌的人也应当享有社会最基本的尊重、关爱和公正的对待。如果这不是民主社会的基础,那追求民主有何意义?

 

 

 

 

                                                 2011119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