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保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一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

  二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

  三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

  四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

  五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

  商业保险主要是人身保险与社保的区别在于:

  一、经营主体不同,人身保险的经营主休必须是商业保险公司。
社保保险可以由政府或其设立的机构办理,也可以委托金融经营机构如基金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代管。社会保险带有行政性特色。我国,经办社会保险的机构是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授权的社会保险机构。

  二、行为依据不同。人身保险是依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保险关系的建立是以保险合同的形式体现,保险双方当事人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也是以保险合同为依据的。而社会保险则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享受社会保险的保障是宪法赋予公民或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为保证这一权利的实现,国家必须颁布社会保险的法规强制实施。

  三、实施方式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除少数险种外,在多数险种在法律上没有强制实施的规定。而社会保险则具有强制实施的特点,凡是社会保险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必须一律参加,没有选择余地,而且对无故拒交或迟交保险费的要征收滞纳金,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适用的原则不同。人身保险是以合同体现双方当事人关系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即保险人承担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完全取决于投保人是否交纳保险费以及交纳的数额。也就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因而,人身保险强调的是“个人公平”原则。而社会保险因其与政府的社会经济目标相联系,以贯彻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为宗旨,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原则。投保人的交费水平与保障水平的联系并不紧密,为了体现政府的职责,不管投保人交费多少,给付标准原则上是同一的,甚至有些人可以免交保险费,但同样能获得社会保险的保障。

  五、保障功能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障目标是在保险金额限度内对保险事故所致损害进行保险金的给付。这一目标可以满足人们一生中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要,即生存、发展与享受都可以通过购买人身保险得到保障。而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是通过社会保险金的支付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因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六保费负担不同。交付保险费是人身保险投保人应尽的基本义务,而且保险费中不仅仅包含死亡、伤残、疾病等费用,还包括了保险人的营业与管理费用,投保人必须全部承担。因而,人身保险的收费标准一般较高。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费通常是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至于各方的负担比例,则因项目不同、经济承担能力不同而各异。

  与社保比,商业保险是交费自己选择,社保是不够温饱型的,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拐棍,是补充社保的,有商业保险你才可以保持自己的比较高的生活水准。退休后的养老金是自己定的因为其实就看你交了多少钱在保险公司。

  社会保险从保障基本生活,安定社会出发,着重于长期的基本生活保障。保障水平的确定,既要考虑劳动者原有生产水平,社会平均消费水平以及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还要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提高和物价指数的变动而调整。商业人身保险则着重于一次性补偿,给付水平的确定只考虑被保险人投保额的多少,不考虑其他因素,多投多保。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做为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最重要的两大支柱,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两者各有侧重,分功不同,因此两者不可相互替代,就如同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关系一样。正确认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有利于投保人在选择商业保险时树立一个正确的投保观念。

  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保险,它是国家管理部门以法律为依据,以行政手段进行实施和管理的保险。凡是参加工作或自谋职业的成年人都必须参加的保险。它可以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范围内的经济保障。社会保险带有强制性的特点。雇主(或机构)在雇用雇员时应该签定劳动合同,雇主(或机构)应该为雇员办理社会保险,这是雇主的责任和义务。

  社保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参保人员每人只有一份),它的基本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

  商业保险:是集社会(参保人员)力量为少部分被保险人在遇到某些(如: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健康等 …… )人身风险时提供应有经济保障的保险。购买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它应该根据个人的需要和个人的经济支付能力来购买的保险,既然是商业保险,它就带有强烈的商业色彩,它是社会保险的补充。商业保险强调的是个人公平(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经济能力买多买少),它的定位应该是:社会保险的补充。购买原则是:自愿原则。

  这两种保险的共同特点:为被保险人提供一定程度上的经济保障。社保是一定要买的。至于商业保险买不买?买什么?买多少?那是你自己说了算的。

   社保和商业保险种都包含养老和医疗保险,主要区别如下:

      养老保险方面:

      1、社保中的养老保险是指交够15年后,到退休年龄时领取当年度社评工资的40~60%,如果有意外风险发生,(假设只领取了的10年的养老金),剩余部分就捐献给了国家。社保是最基本的保障,解决的是全家喝粥,而不能解决全家吃肉的问题。社保是“保”而不是“包”,所以更需要商业保险来进行有效的补充。

      2、商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是指在合同约定的领取时间,按照年领或月领的方式进行兑现,保证一年比一年领得多,如果有意外风险发生(假设只领取了的10年的养老金),剩余未领取的部分可由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包含分红部分)。

      医疗保险方面:

      1、社保中的医疗保险要交够25年,如果选择医疗,医疗和养老必须同时交够25年,每年按比例进行住院报销(自费药和自费项目除外)。

      2、商业保险中的大病医疗指在观察期外一经医院确诊即赔付,不需要发票,可作为社保的有效补充,即先拿钱看病,给付金额是:保额+分红,另外可以附加住院费用+住院津贴。

  社保需要交够15年才可以享受的,一般女性55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男性60岁,如果干部级别都必须延迟5年开始领取养老金。

      社保和商业保险保有些区别,商业保险也不能完全替代社保,针对他们的区别我简单列几点(因为的确不是用我下面的篇幅就能解释全面的:

  1、商业医疗保险现在还没有普通疾病门诊能报销的险种比如感冒发烧等,只能通过团险才能解决,它是不针对单独的个人的;

  2、社保医疗“重复理赔性、医疗终身性”商业保险也是实现不了的,因为商业医疗保险一般都是一年一缴费,很多险种是限制投保年龄的,但商业保险中的住院补充医疗涵盖全程式保障,提供住院前检查诊断费用保障、急救车费用补偿、出院后癌症或需要肾脏透析的高额门诊费用保障以及社保报销范围之外用药(即自费药品)的保障,像自费药还有急救车费用及空调费、床位费等很多方面社保医疗是不涵盖的;

  3、如果按照一普通女性55岁退休(55岁之前个人已缴纳了15的社会养老保险)来举例的话,假如60岁时因生病或者意外身故了她只可领到5年的养老金及个人账户里剩余的钱(相比统筹账户是很少的),但其实她已经缴纳了15年的社保费用,其余的10年的养老金是领不到的,也就是说大部分的统筹账户里的钱都相当于为人民服务了,即社会养老保险没有保证可领取10年或20年养老金的保障,这是与商业养老保险很大的一个区别;

  4、如果个人年缴同样的钱,商业养老保险比社保养老保险领取的养老金一般情况下要少,因为商业保险多了保障功能。

  由上面可以看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可以相互补充的,社保是国家提供给个人的最基本的保障,它只能实现低水平的“保”,而不是全“包”。建议您在缴社保的同时补充一定的商业保险,而且需注意个人缴纳社保是可以选择缴费档位的。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一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二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三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四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五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

  商业保险主要是人身保险与社保的区别在于:

  一、经营主体不同,人身保险的经营主休必须是商业保险公司。社保保险可以由政府或其设立的机构办理,也可以委托金融经营机构如基金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代管。社会保险带有行政性特色。我国,经办社会保险的机构是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授权的社会保险机构。

  二、行为依据不同。人身保险是依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保险关系的建立是以保险合同的形式体现,保险双方当事人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也是以保险合同为依据的。而社会保险则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享受社会保险的保障是宪法赋予公民或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为保证这一权利的实现,国家必须颁布社会保险的法规强制实施。

  三、实施方式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除少数险种外,在多数险种在法律上没有强制实施的规定。而社会保险则具有强制实施的特点,凡是社会保险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必须一律参加,没有选择余地,而且对无故拒交或迟交保险费的要征收滞纳金,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适用的原则不同。人身保险是以合同体现双方当事人关系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即保险人承担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完全取决于投保人是否交纳保险费以及交纳的数额。也就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因而,人身保险强调的是“个人公平”原则。而社会保险因其与政府的社会经济目标相联系,以贯彻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为宗旨,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原则。投保人的交费水平与保障水平的联系并不紧密,为了体现政府的职责,不管投保人交费多少,给付标准原则上是同一的,甚至有些人可以免交保险费,但同样能获得社会保险的保障。

  五、保障功能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障目标是在保险金额限度内对保险事故所致损害进行保险金的给付。这一目标可以满足人们一生中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要,即生存、发展与享受都可以通过购买人身保险得到保障。而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是通过社会保险金的支付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因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六保费负担不同。交付保险费是人身保险投保人应尽的基本义务,而且保险费中不仅仅包含死亡、伤残、疾病等费用,还包括了保险人的营业与管理费用,投保人必须全部承担。因而,人身保险的收费标准一般较高。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费通常是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至于各方的负担比例,则因项目不同、经济承担能力不同而各异。

  与社保比,商业保险是交费自己选择,社保是不够温饱型的,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拐棍,是补充社保的,有商业保险你才可以保持自己的比较高的生活水准. 退休后的养老金是自己定的因为其实就看你交了多少钱在保险公司。

  最大区别就是社保是国家福利性质的;商业保险是私人性质的!  

  两者的区别还在于保障范围的不同。社保较为复杂,保障程度也依具体情况差别较大,但在生命保障方面比较不足。  

  生活中不幸的案例太多了,矿难、火灾、飞机失事……社保对这些身故的人是没有补偿的,只是把社保中个人账户的钱退给遗属,这个时候,遗属的生活该怎么办,房贷车贷怎么办,孩子的教育怎么办?还有老人家的赡养等;其次,社保在意外保障方面也明显不足。如果意外发生在上下班或工作时,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可起保障作用。其他情况的意外如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或其他不幸,社保是不予负责的;其三,当发生伤残及大病无法正常工作时收入就会减少,社保在这方面也无能为力。  

  举例来讲,社会医疗保险提供的是“低水平,广覆盖”的医疗保障,对于一些多发病、常见病提供的保障是很有效的;但对于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个人负担仍相当重。以癌症为例,很多化疗药物都排除在医保目录之外,一些必要药物、先进疗法(如1998年从国外引进的基因疗法),也不在社会医疗保险之内.  

  另外,医保药物目录过于狭窄,许多“救命”的新药、进口药被排除在医保的大门之外。比如,中老年人易患的心血管疾病,需要放支架,材料是进口,动辄几万元,可是进口材料往往也在医疗保险之外。对于疑难杂症、重大疾病,新药、新材料不断推出,但医保药物目录的更新却严重滞后。除了医药费无法完全解决之外,得了病住了院,休的是病假,休病假期间自然要扣除奖金和各种补贴,只能拿基本工资,到手的薪金还不够买营养品,这对于病人的生活无异于雪上加霜。正因为社保存在这些不足,才成就了商业保险的市场.  

  商业保险是完全商业化的,是由你个人全部承担的。而社保是福利性的,由企业和个人两者共同承担的。只要你缴纳了15年,那是你退休后将终身领取退休金,是终身的保障。即使是个人缴纳费用,其金额和商业保险比也是很少的,且只要缴纳15年,退休后将终身有保障。

  相对于高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更需要保险保障,那么,中低收入家庭如何在有限的收入内规划设计家庭保障计划?保险专家认为,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保险应以保障为先,投保时应把握以下原则。  

  首先,应遵循“先大人后小孩”的投保原则。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就是在家庭发生意外变故时,通过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使家庭经济不至于遭受重创。因此,中低收入家庭有限的保费预算应先考虑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投保,投保次序应该是“先大人后小孩”。  

  其次,先保障后投资。中低收入家庭应先投保一些没有投资功能、纯消费型的短期险种和一些纯保障的长期储蓄型险种,经济上比较充裕时,再考虑分红、万能、投资连接保险等投资型险种。在投保非投资型险种时,也应分清主次,即先投保寿险、健康险,然后投保养老险、教育险。  

  最后,适当缩短保险期限。保险期限的长短与保险费率的高低直接相关,在寿险保障方面,一年一保的意外险和定期寿险的费率要比终身寿险低;在健康保障方面,一年一保的消费型重大疾病保险、定期重大疾病保险的费率也要比终身型重大疾病保险低。同样是定期寿险,保险期限也有多种差别,其对应的保费也有多个级别。因此,为了节省保费,中低收入家庭应适当缩短保险期限,在最需要保障的时候能有保险保障即可。

  问题一:什么人不需要购买保险?(不考虑避税、洗钱等因素)  

  每一个人都需要买保险,除非他钱已经多到数不清。

  买保险只是一种风险的转移,通过购买保险,只需支付少额的保险费用就可以得到高额的保障,起到财务杠杆的左右,这是一种聪明的理财方法。

  问题二:什么人需要购买保险呢?

  保险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商品,通过组合和规划能起到转移医疗及疾病风险、准备子女教育基金、准备养老金、理财投资等作用,当然你也可以通过别的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那是你的选择,并不是保险没有用。

  就好像买股票一样,有点人赚得盆满缽满,有的人输得哭爹喊娘,不是股票不好,是你不会玩,所以也不是保险不好,是你不会规划。

  问题三:如果我需要保险,我需要多少?

  理论上保险当然是越多越好,因为保障越全面越多,也意味着你未来的担忧会减少很多,万一你有天886,你的家里人也能享享你的福。

  最讨厌那些毫无责任心一点保险都不买的人,连丧葬费都不为家里人准备好,活该下地狱。

  买多少保险要根据自己的收入量力而行,另外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不要购买重复的保险、不要购买没用的保险;一般家庭的保险费支出控制在10-20%是比较合理的。

  问题四:需要多长时间的保险?

  人的一生都离不开生老病死,什么时候会不需要保险呢?

  问题五:购买保险应选择公司,还是产品,还是代理人?

  最重要的不是公司、不是产品,而是代理人!

  很多市民在购买保险产品特别是寿险时,常常是由保险业务员说了算,自己很少过问,实际上,购买寿险并不是保额越高越好。“刚刚”结合保险专家的建议,给你提供一个比较可操作的方法,就是计算你的生命价值和家庭需求情况。

  计算你的“生命价值”

  多数人购买寿险的目的,是通过死亡保险金的给付,使那些在经济上依赖被保险人的人,在被保险人死亡之后生活可以保持与以前相仿的水平。而这就成了确定寿险保额的基本原则。虽然寿险保额的确定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不过,市民还是可用一些方法做一个简单测算。一个较通用的方法是,将生命价值法则和家庭需求法则相结合决定保额。

  “生命价值法则”是以一个人的生命价值作为依据,来考虑应购买多少保额的保险。该法则可分三步:估计被保险人以后的年均收入;确定退休年龄;从年收入中扣除各种税收、保费、生活费等支出后剩余的钱。据此计算,可得出被保险人的生命价值。

  比如张先生今年30岁,假设其60岁退休,退休前年平均收入是10万元,平均年收入一半自己花掉,一半用于家人,那么按生命价值法则,他的生命价值是:(60岁-30岁)×(10万元-5万元)=150万元。那么,这150万元即可以作为考虑现阶段该购买多少保额寿险的标准之一。

  保险专家还介绍,有关生命法则,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在今年3月,还提供了一个更加“科学”的计算方法,那就是根据投保人的收入情况,把每年的增长幅度计算进去,然后算出退休前的收入总值,再扣除通货膨胀的因素,计算出一个数值,可以作为保额的参照。不过,这个计算过程相对比较复杂。

  考虑家庭需求情况

  在计算出生命价值之后,还要考虑家庭需求情况。这个规则是考虑到当事故发生时,可确保至亲的生活准备金总额。计算方式是,将在生至亲所需生活费、教育费、供养金、对外负债、丧葬费等,扣除既有资产,所得缺额作为保额的粗略估算依据。需注意的是,如被保险人可从已购买的人寿保险、企业等处获得一定的保险保障,最终确定保额时,还应适当扣除这些保障。

  接下来,可再从家庭需求的角度考虑寿险保额。仍以张先生为例,假设其家庭目前年平均收入14万元左右,每年最大支出就是大约3万元的房贷,加上其他开支,总支出5.5万元左右。

  由于现有资产有限,他在确定保额时可将资产暂且忽略,考虑到最大的开支房贷要还20年,需要以保险补偿家庭未来30年的开支,家庭需求为:5.5万元×20年+2.5万元×10年=135万元。

  综合两种法则,张先生合适的寿险保额在135万元~150万元左右。当然,随着生活条件和收入水平的改变,保额也应随之调整,社保只能是保而不能是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社保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比较

  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人人必看)

  人社部:力争在5年内让社保卡具有金融功能(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