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应当详尽一些还是简洁一些


 在草拟一份合同时,究竟应当是详尽一些还是简洁一些?

在通常的情况下,一份详尽的合同意味着:完整、全面、有专业度,这也意味着合同起草人的态度仔细认真。一份详尽的合同在手,会让人感受到一定的安全度,因为详尽的合同意味着在处理合同事项时大部分的内容都有合同条款的明确指示。详尽的合同还意味着合同各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会大大减少因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的争议。

详尽的合同,在起草时讲究全面性和细节,要对在合同执行中产生的各种可能性进行罗列和处理,这不仅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了然于胸,更要对所涉业务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的方方面面的细节进行考虑。

虽然说合同详尽比粗略要好得多,但这也不是绝对的,特别那种为了显得详尽而详尽的合同起草方式是不值得推荐的。

合同起草的目的,并不是详尽,而是为了解决实际的需求,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合理安排合同履行的流程和细节,减少合同争议的产生,同时合理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合同的起草,主要是面对上述需求所进行的,并不是为了尽可能多的罗列内容而起草。根据我们的经验,以下三个常见的误区是可以避免的:

1、罗列法律法规条文

将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全部照搬到合同中作为合同的条款,并且这些法律条文是唯一确定必须遵守的。这样的照搬是没有太大价值的行为,除非存在着需要对合同另一方进行“法制宣传”的潜在需求,如在劳动合同中对员工以这种方式再次告知法律规定。

2、可以概括的内容进行例举

假如一类行为可以通过一种概括的方式设置规则,并且在执行中不会出现不明确的情形,那么就没有必要对可能出现的具体内容一一进行例举然后设定规则。比如承租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由承租人承担责任,就没有必要一一例举承租人是以什么行为或方式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情形。

3、续约可以不重复起草合同

除了特殊情况之外,假如续约只是合同期限及价款上存在变化,那也可以不用再行起草合同,双方签订一份续约合同,写上续约期限及价款,其它内容可以直接在文字上援引原合同就可以了。

总之,合同起草得是否专业合理,并不能简单地以详尽或简洁来判断,而是应当以内容是否合面完整、是否具有操作性来判断。最悲剧的是一份看似详尽无比冗长的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某些常见事项需要寻找合同条款的明确指引时,这才发现仍然找不到明确的内容,此类合同的“详尽”在起草时是绝对应当避免的。

李立律师 - 首发于LawLee.net(欢迎讨论交流,电话:13501679746,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