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自由撰稿人,在从事自由撰稿并取得一定成绩后,通常会面临三种选择:
一是受聘于报社或杂志社成为记者或者编辑。
二是受雇于报社或杂志社,为指定版面或栏目创作非署名文章。
三是继续保持自由者的身份,向报社或杂志社自由投稿。在实际当中因前两种选择比较有成就感,所以前两种选择会得到多数自由撰稿者的垂青。但是作为自由撰稿人往往最关心还是个人收益,如果从此方面考虑,那么继续保持自由撰稿人的身份将会得到最大的个人收益。这是因为作为自由撰稿人不可避免的会遇到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中国青年报刊登的一篇署名魏雅华的文章《低稿费给中国带来了什么》。该文作者介绍了国外发达国家的稿费情况:在美国,全国发行的刊物的稿费在每字0.75至2.00美元之间,地方刊物则为每字0.10美元左右。也就是说,每千字的稿费在750到2000美元之间,折合成人民币,每千字的稿费为4800元到12800元。像《纽约时报》这样的报纸,一篇千字文章的稿费是2000多美元。欧洲的报刊,每千字稿酬大多为四五百欧元,折算成人民币为四五千元。
在发达国家,自由撰稿人一般每月做一个调查采访,或每周一篇的专栏,即可生活无忧。而这些自由撰稿人的稿件成本,仅为专业记者成本的1/10,但仍然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我记得前几年,王朔牛哄哄地说,他的标准是每个字五块钱,这与国外的作家比起来,仍然显得可怜兮兮,更不要说无名无气的自由撰稿人。
所以,作者调侃说“低稿费制度是中国改革开放最后的盲区”。确实,中国的稿费标准是国家规定的,而且长期以来变化不大,1980年,大多数报刊所执行的稿费标准是每千字10元。1990年国家版权局的出台的稿酬标准,每千字30~50元。而在此期间,国民生产总值上涨了100多倍,普通稿费标准上调很有限。很多文化人一辈子卖文,一辈子富不起来,只好以“君子固穷”聊以自慰。
更有大量的网站,转载或收录作者的稿子,一分钱不付;前些时中国作家反击百度文库不经授权使用作家的作品,最后好像不了了之。有个朋友打算办一个讨要稿费的公司,我很欣喜地跟他签了协议,就是支持他为作者维权的行为。
吴怀尧这些年一直在做中国作家富豪榜,中国最流行最红火的作家都有上榜,最高的一年2000多万的版税,多数上榜作家几百万的年收入,这在其他领域的富豪看来,区区小钱学习乞丐身上的三大优点完,这才叫“知识就是力量”,让文化人挺起胸堂做人。
魏雅华说,低稿费给中国带来的后果,是中国靠稿酬生存的自由撰稿人己濒临灭绝。而另一事实是,低稿费带来的是低质量。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成本账,要是用“两句三年得”的时间精力去写每千字30~50元的作品,这个创作者不饿死才怪。稿费上不去,就得靠速度、靠数量来赚钱,粗制滥造很难避免,把短篇写成长篇,写得像懒婆娘的裹脚布也很难避免。
再有一个后果是,有潜力的创作人才,都想方设法往财政供养的文化事业单位挤,以解决生存之困。毕竟,倘若创作的回报率太低,不足以养家糊口,除了极少数单凭兴趣和理想的人坚守,多数人会选择跑路。可是有所得必又有所失,进了单位容易磨掉太多的活力和锐气,反过来变成“文阀”,以权力垄断的方式打压真正的文化创造。
文化强国已成战略,如何文化强国有很多办法,文化强人可以算上一条。即文化创作要让人能有体面的收入,有从容的心态,能够潜下心来,才能创作生产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从打破低稿费做起,改一改这个盲区,合理提高文人稿费标准,虽然看似一件小事,也算是推动文化发展的一件具体的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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