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出台,那只看不见的手又向我们走近了一大步。当然,这是一双温暖的手、热情的手,安全的手。粗略摸去,这还是一双长有四根指头的手:三办一规定。
三办:
1.微博客服务商怎么办?2.微博客用户怎么办?3.微博客用户按照《规定》办了之后出现问题又怎么办?
一规定: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先看服务商怎么办?
1.没有进行真实信息注册的用户,只能看,不能说。(注意这里的真实信息注册,不是在网站服务商那里)
2.拿上那个“认证标识”成功注册后,你爱干嘛干嘛。
用户现在要办的是怎么拿到这个“认证标识”?《规定》上没说,我们不能乱猜,但确定是个指定的机构。不明白的是,《规定》上的第七条第四点:
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严禁泄露用户信息;
这是一条规定给微博客服务商的号令,也就是说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是服务商的事,一旦用户隐私泄露或身份被曝,该负责任的是微博客服务商。
可是不对呀,前面说,让用户拿着真实证件去指定机构注册一个认证标识么,用户只有拿着这个“认证标识”才能去用微博客服务商那里注册帐号,也就是说,服务商那里只有一个所谓的“用户标识”,真正的“用户信息”还是在指定的机构那里。
那又何谈让服务商严禁泄露用户信息之说呢?
嗯,用户是没有隐私的,或者说用户在指定机构面前的脱光不是隐私,而是向上交心。来证明我心的明媚,像冰湖一样的明媚。
你是谁不重要,你说谁也不重要,甚至你说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你是谁。蔡议樟有首歌叫《别问我是谁》:
别问我是谁
请与我相恋
我的真心没人能够体会
像我这样的人不多
为何还要让我难过
其实我并不像他们说的
那样多刺难以安慰
【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管理工作】,这是《规定》上第七条,第九点,白纸黑字如是说。
微博实名制 我知道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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