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钉子户“叮”了谁?


2011年广州的冬天似乎比往年来得更迟一些。立冬过后,全城的老百姓还沉醉稍有点炽热的暖冬之中。不曾想,北方一阵寒潮袭来,昨日与今日便有了天壤之别。犹如从天堂跌入了地狱一般。街上,往昔接踵摩肩的修长美腿,旋即都成了大棒粽子似的。花城也变为了“粽子城”了。
在这个冬天,变为“粽子”的不仅仅是那些美丽的姑娘们,还有杨箕村16户被告村民。
据腾讯记者报道:昨日(即12月2日)上午,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对杨箕16件宅基地纠纷案进行集中宣判,均判决被告村民败诉,要求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房屋腾空并搬迁。
法院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杨箕村范围内的宅基地属杨箕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杨箕村民对涉讼土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对所占用的宅基地仅享有使用权。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有权要求依法收回集体土地,是合法的诉讼主体;通过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对整体改造方案,包括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表决通过,程序上并无不当。
法院认为杨箕村整体改造,将极大地改善村内外环境,使村民私有财产增值并增加集体积累,同时也将使现代化城市面貌得到显著提升,符合公益事业建设的目的。
比起那些动辄警察开道,政府要员亲自督办拆迁的“钉子户”们,杨箕的这16户村民明显的要幸运的多。逼急了狗都会跳墙,更何况被活生生的逼得走投无路的村民?所以似乎这些在某些官员眼中是幸运儿——可获得天价的政策补贴,只有走向了自焚的唯一道路。
江西某官员写给媒体的那篇义正词严的含苦茹辛的自我沉醉的文章中,早就将没有拆迁就没有新中国的口号视为江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不二法门。
这些被政府官员和法院视为眼中钉的钉子户,到底钉了谁呢?
江西的官员说,钉了新中国的诞生;广州越秀区的法院说钉了城市的发展、村集体的经济以及自己的财产的积累。
江西官员的话,明显是弱智者的疯言疯语。什么是新中国?是国富民强吗?中国的老百姓从上古到21世纪,从大唐至今,哪个不期望中国是国富民强呢?这位江西官员不知晓不晓得中国的政治制度。中国国家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试问哪个老百姓不希望自己能丰衣足食?
用正常的逻辑来演绎一下,正常的人不难可以推断,真真在钉新中国诞生的,在阻扰江西大发展的不是那一家冒死上访的百姓,而是因为有一群如同这位写信给媒体的“父母官”。
道理很简单。正如一个在透明制度下审判的死刑犯,他同样有上诉、上访的权利,但即使他上访了,上诉了,不仅没有人去拦截机场——政府官员更不会越俎代庖去机场拦截的吧,(?)大家似乎更乐意一起来辩论与依法审判的吧。除非,是有人做贼心虚!
有一个事实大家必须承认的是,从江西到广州,文明已向前跨了一大步。虽然广州申请文明城市,前两次都以败北而告终。而横向综观,广州其实文明程度是最高的几座城市之一。
这从以法律的形式而不是以武力的形式来解决钉子户的问题便可略见一斑了。钉子户,不管冠以何名,都是老百姓,都是弱势全体,都不能会有动刀动枪的主动性。江西那些要员们动用武警、手持机械,到底有没有脑子?
用几个字来概括广州越秀法院的判决便是:妨碍城市,不愿富裕。这次他们便没有上升到国家的层面,可喜可贺啊。而“程序上并无不当”此话,便显示了法院的心虚。如果说村集体这种行为是并无不当的话,那村民拒绝签字更是合法合理。根据中国政治制度,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审判中说,村民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这个是明显的与国家宪法相违背的。
而“法院认为杨箕村整体改造,将极大地改善村内外环境,使村民私有财产增值并增加集体积累,同时也将使现代化城市面貌得到显著提升,符合公益事业建设的目的。”就更加诡异了。
法院都不懂法,违法操作。这是何等的可笑之极。
既然中国的这些钉子户们,从官员到法院都是认为是在钉老百姓自己的利益,作为旁人,他们有何必皇帝不急太监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