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张秋升先生在“企业文化”课程中讲讲儒家文化和法家文化,张先生提出中国古代统治模式为“阳儒阴法”,引起大家的讨论。讨论过程中,忽然发现自己在看待中国管理问题上一个可能的自我矛盾之处,需要认真理理思路。
对于张先生认为的中国传统的“阳儒阴法”特征,我的表述是“外儒内法”或“形儒实法”,是说中国传统以来的统治模式,外面看是儒家的忠孝仁义,其实质却是法家的“严刑苛法”,这几乎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真实写照,也是用来提示所谓儒家是中国传统核心观点的一个依据。同时我也认为,既然是我们的传统,那么,在中国现实社会及其企业中,此类“阳儒阴法”依然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比如我在前文“‘要命’的工作与‘无私’的管理”中提到的那家企业,忽悠大家为企业“献身”和十分重视思想文化工作,其实就是在用“儒”的道德教化;而强调制度的全局性,要杜绝部门和个人的所谓“私利”,就是赤裸裸的“法家”了。
所以,按照上述推论,我的结论是:目前中国企业管理中还存在着大量传统的内容,其核心是“阳儒阴法”或“外儒内法”。与此相关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强调,就是现实中许多人往往将企业中的“法家”手段斥责为西方管理,我觉得这样的说法可能有问题,起码不完全正确。看看《汉书·艺文志》中评判法家的一段话就会有所感悟:“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易》曰‘先王以明罚饬法’,此其所长也。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这不正是目前企业管理中许多管理者的常态吗?
这个事儿说完了以后,就该说到我上面说的“矛盾之处”了。在关于“中国式管理”的诸多研讨过程中,我一直不赞同中国企业有所谓“中国管理模式”。现在看来,这个问题应该辩证地看待:
第一,按照上述,中国企业有自己的根深蒂固的“外儒内法”的管理模式,应该是“有”这种模式。
第二,所谓没有,就是我并不认为基于传统的“外儒内法”的管理模式,就可以被称为“中国管理模式”,因为这种管理模式基本上无科学性可言,而且其正义性也值得怀疑。
第三,要提炼总结和命名一种管理模式,起码应该具备一些基本特征,如科学性、人性化、普适性,等等。显然,按照这样的标准,我们的管理还难登大雅之堂。
第四,我们的一些企业在努力学习西方,大部分企业在学习的同时还处在传统管理的窠臼中。
第五,迄今为止,我们在苦苦寻找的、与西方管理模式不同的、能够拯救中国企业于水火的、兼具科学与人性(效率与公平)的、能够被人家学习的“管理模式”,并没有出现。
这可能就是矛盾中的不矛盾之处了。
中国的还是西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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