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房产税的合法性辩护


             我为房产税的合法性辩护
                         文/马跃成


                    

    关于房产税的问题,在上海和重庆试点前后,就一直有反对的声音,开始他们认为这事办不成,有人说中国300年也不会开征房产税。现在开始试点征收了,又有任志强的昙花一现之说。其实什么昙花一现,在全国范围内的征收意见已经形成。
    下面段文字是他们反对房产税的主要理由:
     一、北京师大房地产中心主任董藩教授在去年12月的重庆房地产峰会上说,中国征收房产税其实是不通法理的,董藩说:“世界上所有征收这种税的国家,都是实行土地私有化的,这才存在土地增值,才征税,实际上征收的是土地增值税。

     他说,事实上,房子增值的部分就在于土地,上面的砖瓦什么的都是在贬值的。如果按照这个规定,在中国土地是国有的,根本就不是属于你的财产,却要征你的税,所以按照法理,房产税是说不通的。”
     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陈有西在“上海重庆开征房产税为什么是违法的?”一文中说,“中国目前的房产增值,其实增在土地上,地上附着物的建筑物成本并没有多少增值。而土地出让,最大的受益者是政府。

     他说,政府是中国目前高房价的直接推手。而且,中国的土地并不是房主的。房主拥有的只有建筑物,没有土地。土地只是租用70年。因此中国的房产税,应当交的是土地所有者----政府;而政府已经一次性拿走了极高的拍卖地价。现在又要向没有土地所有权的建筑物的所有者,收土地增值的财产税。”
     三、任志强在微博中写道:这两天讨论两市试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内容很多。许多人认为不应收,一些人认为只对特定对象征收不影响非特定对象。但如果政府征税行为,可以不经民众讨论和同意就自定对象,自定税基,税率进行试点,那么政府不是可以得寸进尺,任意的扩大征收范围,税基和税率吗?谁又有理由和能力反对吗?
      以下是我的强词夺理般的辩护:
     这三位都是顶级教授专家和开发商领袖,不敢说咱的观点就一定比人家的那么循规蹈矩。但是我看出的是他们的观点也是漏洞百出,故敢于站出来批判之。
     我也看到,最近反对“新国八条”,特别是反对房产税的声音很强烈呀。不管是学者还是开发商代表,也都是打着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出来吆喝,穷老百姓干100年也买不起一套房子了,他们还坚持要房价继续涨下去,这种维护老百姓利益的行动实在让人承受不起哦。
     关于反对房产税者讲的程序违法的事情,其实没有必要辩解。他们说到程序问题,他们似乎不懂中国的国情,没有学好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什么叫摸着石头过河?改革开放是怎么过来的?照他们的说法,国务院都可以关门了。
     当然的,社会发展也不能脱离法治基础。这方面我们有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深刻教训。我们对法律程序的研究可能不够专业,但是当局不会愚蠢到连法律程序都出错的程度。
     仅从重庆和上海的试点方案来看,打击投机、抑制房价的目的很明确,我想以后扩大收税面,那是以后的事情,税制改革也是可能的,其实未来我们的社会还有很多方面要进行重大调整,包括政治体制方面的。我们当前需要的是深化改革,而不是维持现状
     土地是私有的就能征税,土地是公有的就不能征税。难道我们非要实行土地私有制?这项重大的国家体制改变谈何容易?当然,我们国家能改到私有制吗?说实话,我们只能在现有的体制框架下做好我们当前的工作。
     其实土地和房屋是绑在一块的共同体,是不能分开的。没有土地,房屋不能成为空中楼阁,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同样,没有了房子,土地都是国家的,还还找我干啥?我没有权利卖土地,但是我可以卖掉房子。房子是我的,我就能多卖钱,多卖钱,不就是房子在升值吗?土地是国家的它升值不升值与我何干?我多卖房子的钱就是我的,如果你非说多卖出的钱是土地增值的部分,那岂不是要让国家收走?
    实实在在的是,人们买卖的是房子,并不是土地,土地既不能住人,也不是去耕种。何况土地是国有的,是不能买卖的。如果没有土地上的房子,做为老百姓来说,我们怎么能看到土地升值呢?我们能从这块升值的土地中获得收入吗?开发商你还能从老百姓手中买这块升值的土地吗?
      北京胡同里一间小破平房,就值几百万。没有人说,我家这块地值钱了,我把这块地给卖了几百万,都是说,我们那块的房子升值了,我那间房子都值几百万了。
     你说,土地不是国有的,土地升值了,那么应该向国家收税呀?房子是贬值的,可是为什么我家的房子卖的越来越贵呢?你说砖头瓦块不值钱,可是我不能卖土地,我只能卖砖头瓦块呀,那我涨价的是什么呢?不就是这些砖头瓦块吗?
     不要再绕概念了。砖头瓦块不值钱,但是盖成房子就值钱了。开发商建造房子的砖头也是3毛钱一块,混凝土也不过几百元一方,建造成本也就两三千元每平米,可是他们为什么要卖好几万元一平米?土地是一部分,税费是一部分,但是,同一块土地上的房子,去年卖一万,今年就敢卖三万,这不是房子升值是什么?
     这个砖头瓦块要是有了北京户口就更值钱了。虽然拆迁之后,房子的砖头瓦块就成了垃圾,一分钱都不值,但是在他们还是房子的时候就是钱。
     你可能会说,这叫级差地租理论,这我懂的,但是这个理论不是在资本论里讲的吗?而我们现在是社会主义国家呀?这种级差地租在中国的表现形式就是房屋级差,不同地方的房子价格相差很大。因为房子和土地是分离开的,土地增值是一方面,但是不能否定房子升值这一块,在房价猛涨的情况下,非要说房屋时折旧的,是不值钱了,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
      你要拆迁人家的房子,总不能说,房子是你的,你这些砖头瓦块都是垃圾,我们还要给你清理出去,还要人家支付清理费。而土地是国家的,土地升值了,国家要收走了,与当地市民没什么关系?这样不行吧!
     其实,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殊情况,不可能照搬别国的制度和办法。我们国家的很多政策就和外国不一样,拿外国的东西来评判中国政策的对错,确实也荒谬。外国大多数是收取财产税,即使如此,他们也是针对房子的大小收取的,而不是针对土地面积收取的。
     目前,在世界各国像中国这样炒房的情况已经不多见了,一个人手中攥着好几十套房子,甚至上百套房子,这在国外是不可想象的。炒房投机是导致房价飞涨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只有增加房屋持有阶段的成本,才能遏制人们企图多占有房屋的欲望。才能减少房屋空置和鬼城的出现。
     中国一线城市的房价已经站在了世界房价的最顶峰,北京一套高端住宅的房款可以在美国的大都市和澳洲的黄金海岸买到两三套独栋别墅。前年,中国楼市正疯狂的时候,某网站曾组织百人的购房团到美国看房,但是一个也没有成交。为什么?这些人傻呀?不是,是因为美国的房价没有多大的上涨空间,因为美国的财产税太厉害了,让你买得起,养不起。像中国这样买了房子就闲置起来,几乎没有什么成本,几年以后再高价卖出,这在其他国家几乎不可想象。
      同时,这次的房产税试点,从物业税改为房产税,也是有避免出现法律硬伤的意思。既然是房产税,就是针对房屋征收的,如果是针对土地收税,那么就应当叫土地税。     

      现在的政策是每人80平米以下免征,相当于每个家庭2套房以下免征。这就是说自住部分免征,符合以前私有房不征房产税的规定。而对于一个家庭的第三套房应该可以认定有盈利的目的。特别是有多套房、十几套房、几十套房的人,在炒房赚钱的同时,应该有纳税的义务。

      强调一点,现在的房产税收不是普遍征收,不是对所有的房子都征收,甚至以前买的房子都不征收,这点那些反对的人懂得吗?

     不要打着维护百姓利益的旗帜,为那些炒房人争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