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提出房地产调控目标


  重庆市提出房地产调控目标



  重庆房地产调控目标是:双职工家庭6~7年能买房;房价的增长率做到“三个不超过”:不超过全市GDP的增长率,不超过城市职工年均收入的增长率,不超过城市人均收入的增长率;同时,努力使房屋月租金控制在城镇居民月收入的1/6

  土地管理“五个严控”: 一是要严格控制土地储备整治的开发模式。市级土地储备体系开始建立,目前主城区已形成“一个龙头放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渠道供水”的土地储备体系,储备土地30多万亩。 二是要严格土地的招拍挂程序。 三是要严格土地交易中预算外基金的监管。管住土地整治成本,不越权减免土地出让金,卖地资金做到应收尽收并按规定及时入国库。四是要严格控制土地储备集团及与土地储备相关联的投资集团的过度负债。五是要严格土地使用条件,集约用地,提高土地效益。

  对房地产的调控是一个系统工程,大致有5大杠杆,只有这5大杠杆都综合发挥作用,调控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第一是“市场+保障”双轨制的住房供应体系。  第二是土地调控。这里分三个层面,一是保障房的土地供应要保障;二是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应要满足;三是高端商品房的土地供应要有一定的限度。总而言之,政府在供应土地时,不要做房价推高的“推手”,而要做稳定房价的“砝码”。政府推出的土地楼面价格应不超过当期房价的1/3。

  第三是力求住房供求的平衡。从供应的角度讲,城市人均建筑面积应在30平方米左右,如果一个城市有1000万人口,那这个城市造3亿平方米的房子,就能基本平衡,这是总的目标控制,如果从每年的供应量来讲,合理的供给量应该是房地产投资占这个地方固定资产投资的25%左右。

  第四是货币政策。由于房地产具有金本位保值的属性,所以是银行喜欢的一种抵押品,银行也就乐于给房产商、老百姓提供资金。我们可以通过调整银行的准备金率、利率、房贷首付比例,以及汇率、限贷等手段,来调控房地产。 重庆提出“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住房调控原则,里面就包含税收的调节作用。低端有保障,就是建公租房不收相关的税费;中端有市场,就是在税费方面有适当优惠;高端有约束,就是对别墅或者高级公寓等豪宅征收房产税。

  第五是税收。通过对房地产生产、交易、持有各个环节的不同税种的征收来实现调控的目标,施工环节有施工营业税;交易环节有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持有环节有房产税。前不久,重庆与上海在全国率先试点房产税,在社会上发挥四方面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