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军令状”兑现了没有


王攀

从2月21日开始,住建部将陆续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签订《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完成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的分配任务。目前,住建部已经向地方政府下达“死命令”,所有分配完成的目标任务,必须在2011年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否则主要领导将遭到从约谈到行政处分乃至降级、免职的严厉处罚。(2月21日《济南日报》)

仿佛是规定动作,每到这个时候,住建部都要和各省市签个保障性住房军令状。去年签的是全年要完成58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供应目标,当时也被称为军令状。用军令状的方式约束保障性住房供应,说明很重视。但军令状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是:言必行,行必果。对于立军令状的人来说,是自我加压,不留后路;而且依据常识,应该懂得军令状的风险的,因为军中无戏言,军令状白纸黑字是为了兑现的。那么,住建部的保障性住房军令状兑现了吗?

这个问题需要住建部回应。这不仅仅是因为保障性住房事关中低收入家庭的安居问题,事关楼市调控能否成功的问题,更是因为对于政府公共事务老百姓有知情权,而且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规定了应当公开信息。但遗憾的是,我们总是在住建部立军令状的时候,看到了住建部的言辞灼灼、斩钉断铁;可在军令状是否执行的问题上,我们心头的一团疑云并没有哪个部门为我们解开。而一旦不能“兑现”,军令状不过是浮云而已。

军令状的威力在于兑现,住建部不可能不知道;一年一个保障性住房军令状,住建部不可能如此健忘。但为什么保障性住房军令状只“立”不“兑”呢?恐怕只有一个,没有完成任务的太多,法不责众,于是秘而不宣,或大而化之。这不是揣测,而是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对待保障性住房的一贯态度和民众的切身感受。

保障性住房不仅不能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还因为土地和财政的专项投入而减少土地财政。这也就是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不积极,以至于中央政府说到楼市都要强调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根本原因。而老百姓的身边感受是,保障性住房始终僧多粥少:一边是轮不到自己的焦虑,一边是保障性住房腐败的愤怒。原本应该有保障性住房来解决的居住问题,由于地方政府的长期缺位,导致他们不得不涌入商品房市场,最终让房价水涨船高,楼市调控屡屡成空。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所谓利国,是指保障性住房是国家楼市调控的一个有力手段;所谓利民,更是不言而喻,面对高房价,商品房市场已经成为有钱人的游戏,而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安居梦想,只有通过保障性住房实现。从这个角度看,住建部每年与各省市签订保障性住房军令状,非常有必要。但更有必要的是,兑现这些军令状。所以,强烈要求住建部在签订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军令状时,先把去年全国580万套保障性住房军令状的兑现了。

http://news.sina.com.cn/c/2011-02-21/0446219861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