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关键是分配


  

保障房关键是分配

据媒体报道,在2011年2月24日举行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代表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2011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2011年全国共将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比2010年增加70%多,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以上。2011年计划建设的项目,最迟在11月底前要全部开工建设,同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保2011年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保障房以公共租赁房为主要保障方式,且以小户型为主,套均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超过1000亿元。

保障房需要建设,但是如何分配是关键问题。

首先,所有保障房都应该采用公共租赁方式,不转移所有权。

其次,在分配对象上,应该以外地来就业的毕业生和农民工为主体。不管这些人家庭背景如何,均应有资格申请保障房。如果看家庭条件,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啃老”,不符合“成人独立”的理念;二是假证明泛滥,产生“老实人吃亏”的不公平现象。

再次,在管理上,应该坚持五个原则:一是不得转租和转给他人使用,只能100%归自己租用;二是一旦租用者有了其他房源,必须立即退租;三是不得私自装修;四是如有人为损坏,必须赔偿损失;五是一经查明有转租,或者另有房源而不退,则永久取消保障资格,并至少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