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咋喜欢学法律?


 “黑老大”咋喜欢学法律?

    陈 宏

昆明市公安局两天来连续向媒体通报成绍东涉黑团伙的犯罪事实,这个涉黑犯罪团伙老大叫成绍东,绰号“东哥”。据昆明警方介绍,该团伙“老大”不但自己喜欢学习法律,还经常组织手下学习法律,并专门请律师授课。(2011年2月26日 《法制日报》)

近百人持砍刀、匕首、刺刀、菜刀在街头火拼。这种只能在电影、电视中看到的镜头,其实在2004年的昆明街头上演过。对目击者来说,这起事件骇人听闻,不可思议。而此起事件制造者——“江湖大哥”成绍东也在6年后落网。7个月时间里,他的20名手下陆续被昆明警方抓获,以成绍东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终于被摧毁。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成绍东开始“混社会”,曾因赌场争斗而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满释放后,成绍东把自己犯罪前科炫耀为闯荡江湖的资历,一方面以凶狠残暴示强,一方面以金钱利诱为手段,在网罗了一批打手骨干后,成为该团伙核心组织者和领导者。该犯罪团伙屡案屡犯,为了强化对某汽车销售企业的非法控制以获取暴利,在昆明市五华区西站客运站门口制造了一场参加人数近百人,使用大量砍刀、刺刀、匕首等管制刀具以及钢管、铁棍等凶器的聚众斗殴案件。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该团伙对昆明市一些私营业主实施了一系列有计划、有步骤的敲诈勒索犯罪活动。

有意思的是,该团伙“老大”不但自己喜欢学习法律,持《刑法释义》混天下,还定期组织小弟学法律,并专门请律师授课。成绍东刑满释放后,还与一同走出监狱的“兄弟”开“坐牢经验会”。据与会者称,成绍东在讲述坐牢的切肤之痛后,声称“要让兄弟们感受到国家法律威严”。会议最后由成绍东进行总结时,他这样说:“要使队伍壮大,必须要有名气。名气从哪来,坐牢就是自己的资历和资本。要打响名气,首先得立威。如何立威出名,就一个字,狠!”

黑老大对法律情有独钟,是人们始料不及的。定期学习,律师授课,经验交流,一整套。警方一名办案人员说,办案人员在对该团伙的涉罪案件侦破过程中,“由于成绍东一伙反侦查意识较强,而且懂得法律,使侦破工作的进展非常困难。”

这同时也警示我们,在知识经济时代,“江湖大哥”也在与时俱进,我们面对的可能不仅是穷凶极恶的涉黑团伙,而且还是对《刑法释义》等法律文本通晓有之的犯罪分子,较量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