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禁拦“弹出式广告”,广大网民利益谁来捍卫?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1月14日,工信部向社会各界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同一天,互联网协会针对网络终端公布《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规范》(征求意见稿)。两则征求意见稿中,“不能对其他企业的同行业合法产品或服务进行恶意拦截”这一规定,都被放在了重要位置。这意味着,大部分弹出式广告以后不能被拦截。

  对于这两则条例,360公司企业宣传部公关顾问李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虽然收到了很多客户的类似询问,但是一旦征求意见稿确定,他们只能服从。到时候,广告过滤功能可能就不提供了。(2011年02月04日)

  凡经常上网的人,必对弹出式广告怨声载道。这种广告浪费用户时间不说,还经常会造成上网用户死机,使用户难以尽情体验网上的乐趣,可网站对用户的抗议却是反应迟钝,近日工信部尽然插手此事,我行我素,致广大网民的利益不顾,必定是“利益”的魔鬼在作祟。

  弹出式广告是互联网上的一种线上广告形式,意图透过广告来增加网站流量或取得电邮地址。它透过用户在进入网页时,自动开启一个新的浏览器视窗,以吸引读者直接到相关网址浏览,从而收到宣传之效。有部份弹出式广告刻意的把自己安排在视窗的最底层,或把自己缩少隐藏,意图在用户不为意的情况下搜集用户的上网行为或下载及安装未经用户许可的软件或插件。

  点击率是弹出式广告热门的原因,一般网络广告的点击率仅有0.35%,而弹出式广告的点击率却可高达2%-5%。相当于条幅广告点击率的4倍之多。正是基于此原因,才使众多网络广告大客户们仍然希望保留原来的弹出式广告,只不过在具体形式上会变得更温和些。不过,对于这种“网络公害”,大多数用户都持不赞成态度。

  有网民表示,弹出式广告让人很厌烦,比电影、电视中植入的广告更不如。如果是为了避免360和QQ之争再度发生,这样一个政策让人感觉有点简单、粗暴。也有网民称:弹出式广告这东西,就好像你去逛超市,推了个手推车。这超市却不停地往你的购物篮里扔东西。它扔东西进来的这个过程,本身对你的眼睛就是一种侵犯,所以它在道理上是站不住脚的。有网民指出,什么时候工信部连这个都管了?是不是有一天公安部也要禁止抓贼了?

  有网民表示,这也就意味着数亿中国网民可能将面临一场严重的互联网灾难,一旦弹出式广告提价,大量网站必定会纷纷进行投放,到时候网民在互联网的世界里将会面临着“四面弹窗”的尴尬局面,工信部此举是为了规范互联网市场秩序,但是无形中也会使网民的权益受到损失,希望工信部能够尽快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因为用户才是互联网源源不断发展的更本原因!

  正如文章称,由于与网络企业、互联网协会、工信部比起来,用户明显属弱势群体,现在的条例实际上剥夺了互联网用户对“弹出式广告”的选择权,肯定是损害用户利益的。对此原国务院信息办政策法规组处长、现任蚂蚁互动网络平台董事长高红冰提出改进建议:应该对弹出式广告进行分级。高红冰说,应该装个软件,给出一个列表或者一个等级,比如说:限制级,或者中、高、低等级。受众如果什么广告都不想看,就在高限制级上;如果有些能看,就定在中级;如果觉得弹不弹出无所谓,就放在低级,那可能弹得就会多一些。

  广告市场上有一条法则就是“广告必须投放在客户愿意花时间看的媒体上”,广告商投放广告的目的不仅仅是“广而告之”,更重要的是让目标受众对自己的产品和品牌产生忠诚度,是一场“品牌”和“信任感”的宣传攻势。倘若用户对广告是一种敌视的态度,广告就很难取得原本希望的好效果。尽管工信部参与此事,披上合法的外衣,但这种“合法”并不意味着它就会被市场接受,客户的意愿才是市场最高法则。违背客户意志,强迫客户接受的服务是难以持久的。

  在当前的环境下,企业只有学会尊重客户的意愿,确立起以客户为中心的盈利模式,让客户得到个性化的、与众不同的体验,才能保证企业踏上快速成长的路径。看看全球500强的许多公司,如通用电气、惠普、IBM等,无一不是在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上取得成功的。如果中国的互联网企业继续以自己利益为中心,忽略用户的利益,那最终必然会遭到市场无情地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