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报道“楼市限购并非长久之计”,摘要如下: 随着 1月26日“国八条”的出台,原本就已经备受关注的商品房限购政策再次引发了市场的强烈反应。根据最新的政策要求,限购措施无论从范围还是力度都将全面升级。面对如此直接的市场干预,许多业内人士表示,政策一旦在全国范围内施行,短时间内市场成交量将受到明显的影响,虽然限购不可能一直持续,但它立竿见影的抑制市场需求的功能无疑将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等调控手段争取更多的时间,从而从根本上调节中国房地产的供需关系,实现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长远目标。
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前已成为房地产调控的一种长期性政策指向。在这种政策指向下,限购政策的强势推出与其说是给楼市降温的权宜之计,其实是在为深层次的房地产调控争取时间。一方面通过限购和限贷,减少市场上的投资、投机性需求;另一方面,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供应。只有二者同时推进,才能逐渐将市场关系理顺。
点评:不晓得新华社这篇文章的用意是什么?是为限购政策做解释,还是为了说明该政策不会长久执行?而如果仅仅将限购政策理解为“为增加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供应”争取时间,似乎也很牵强和不太合理,难道不限购就没有时间增加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了吗?
我认为,限购与增加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之间并没有因果和逻辑关系。只有地方政府加大了保障房建设的力度,在资金和土地供应上予以保证,才能在短期内增加保障房的供应。但地方政府即使乐意增加保障房的供应,也还存在用地和资金难以保证和落实的问题。
象广州属于经济实力比较强的城市,对保障房建设也比较重视,但也存在保障房用地和资金难以落实的问题,更何况那些经济实力比较差的城市。而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政府为了增加土地财政和房地产税收,是否愿意加大保障房建设和供应还是个问题,更不要说增加普通商品房的建设和供应了。因此,我认为楼市限不限购与增不增加保障房建设和供应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那么,限购政策可否成为长久之计呢?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认为,“作为一个特定时期的特殊手段,限购政策的实行短期内在调节市场、抑制投机购房方面肯定会有明显的效果。但这并非长久之计,如果长期实行,肯定会扭曲市场关系。”
而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则表示,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其实都清楚地知道限购政策这种直接干预市场的调控方式只能是一种中短期政策。何时退出,主要取决于调控的目标和效果是否能够达到预期。
不过,也有不同的意见。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就陈淮认为,当前限购令的延期是限制一些过多占用资源的需求,到现在为止没有人说不让老百姓买房,也没有人说老百姓适度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要抑制。他明确说,部分房价上涨过快城市的地方政府有权根据需要在一段时间内决定限购甚至禁购,这是一个调整供求的政策,也是一个长期政策。
其实,新华社的文章也指出:“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前已成为房地产调控的一种长期性政策指向。在这种政策指向下,(此处省略42字)一方面通过限购和限贷,减少市场上的投资、投机性需求;另一方面,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供应。只有二者同时推进,才能逐渐将市场关系理顺。
也就是说限购也有可能成为一项长期性的政策,成为目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和组成部分,而不是增加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后就不需要限购限贷,减少市场上的投资、投机性需求了。
我认为,限贷和限购政策完全有可能作为一项长期的住房制度性政策来加以建设和完善。目前,国家在住房建设制度方面的政策大多是临时性的,例如首次置业、二次置业的利率和首付经常变化,不利于购房者适应和把握。
应当从制度上加以建设和完善:首次置业要给以首付利率上的优惠;二次置业是属于改善型购房也应给予适当支持;但三次置业要实行限贷,限购太严了一些;而四次以上要严格限购。
再加上限价房、公租房、经适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和供应,这样才能形成一个长效稳定的住房建设和供应体系。
201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