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硬指标,指向部门软弱


打黑除恶也定任务?据《广州日报》3月16日报道,东莞市厚街镇日前召开打黑除恶工作动员会,要求每个派出所年内要打掉1至2个涉黑恶势力团伙,每月要上报1至2条涉黑恶犯罪线索。厚街镇委书记黎惠勤表示,对于发现黑恶势力不报不打者将追究责任。
  这事儿听起来的确有些荒谬,网上冷嘲热讽的意见也很多。因为打黑除恶下硬指标,让人们立马联想到:假如辖区没有涉黑团伙,派出所会不会像有些执法人员为完成罚款指标,而钓鱼执法“弄”些冤大头出来凑数?人们这么联想,主要来自于既往的经验,这是正常的。不过在这里,我却不这么想。
  厚街是一个县级行政区,作为公权机关,厚街镇委与公安部门显然充分认识到下指标打黑的不合理性,也必然深知相关举措不符合公安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他们之所以推行这一措施,或许有他们的苦衷。仔细读一下新闻报道,咱们至少能发现,厚街是不缺乏涉黑团伙的。厚街镇公安分局局长陈福华如是说:厚街酒店多,流动人口多,外来帮派多,黄赌毒等诱发、滋生黑恶势力的社会消极因素多,黑恶势力的触角向民生的各个领域渗透。
  这些情节大概可说明,厚街镇警方认识到当地有足够的涉黑团伙供派出所来打击,给每个派出所定下“打掉1至2个”的任务并不算高。涉黑团伙猖獗,也许让当地官员深感积重难返,到了不采取非常措施不足以铲除的地步。事情若果真严重到这种地步,那么下硬指标打黑,还指出了一个软肋:职能部门消积怠工、软弱无能,只有上级下命令推动,才会让他们积极行动起来。厚街镇委书记强调“对于发现黑恶势力不报不打者将追究责任”,这话多少也能说明一些问题。
  公安机关是打黑除恶的职能部门,让黑恶势力在辖区内发展壮大,意味着他们的失职。有关这类现象,在许多地方的许多职能部门中,都存在。譬如,工商部门没有管好假冒伪劣商品;食品监管部门没有管好饮食安全;质监部门没有管好好商品质量。从过往的经验来看,职能部门没有管好份内事儿,基本都是失职渎职或不作为所致,事情闹大了,最后都得由上级领导来“亲自过问”。这次厚街镇过问打黑除恶的领导,是当地的一把手——镇委书记。个中原因,广大公众不难揣摩。
  如大家所知,黑恶势力的发展壮大,往往离不开“保护伞”;而“保护伞”的存在,又往往决定着警方打黑除恶的效率。这一点,重庆的打黑经验就是最好的说明。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观察,你会发现厚街镇给打黑除恶定下硬指标,其实不失为一种策略,这个策略对公安队伍有着很好的检验作用。
  但不管怎么说,打黑除恶需要通过上级下硬指标来执行,都是一种莫大的讽刺,即使这一举措最后能达到上级的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