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出盐来——为质监局说句“公道话”


昨天出现全国范围的“盐荒”。而众人抢购食盐的逻辑是:日本核泄漏——海水污染——海水产盐——未来食盐将有核污染——先购买储存。这一“逻辑”推敲起来漏洞太多,然而对于生长在这个连婴儿奶粉都不能保证、而且主管副总理(四个!)都“不好意思”的国家里的升斗小民而言,如果还想自保,他们又有什么选择可言呢?去听那些“汶川地震是唐山地震余震”类的专家的高论么?!

“各司其职”本是正常的事情,在各司其职的前提下恪尽职守,社会总的来说就不该出大乱子——即使面对超级的自然灾害,公民也可以做到淡定,可如果你不幸处在一个把“摇号”作为管理城市问题的法宝、把事后解释作为推卸责任的妙棋、把代表的身份而非提案作为焦点的社会里,那么你即使面对一场小小的风波也只能是“蛋疼”而非“淡定”——当然,在有关部门的要求下,你还得忍着蛋疼装装淡定的。

“有关部门”是很大的一个部门,你懂的。比如,比如非典当然是天灾咯,可是你吃到含水银的多宝鱼、苏丹红鸭蛋、纸壳包子,你当然不认为这是“天灾”,你愤怒了,但有关部门会告诉你这其实都是个别的现象,抓一抓就没咯。于是,三鹿便接着跑了出来:它在大陆横行无阻,结果还是在新西兰“鹿死海外”。有关部门还有有所动作的哦,比如那几个养牛的农民。

其实,有关部门一直都在动作,否则你交的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燃油附加税。。。。岂不是白交了么?!哦,说到这我才想起来,锦湖轮胎的事情,有关部门就做得很好嘛!

 据另一个“有关部门”——交管部门统计,在中国,46%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是由于轮胎发生故障引起的,其中发生爆胎的占70%。而一项统计数据表明,当车辆行驶速度达到每小时160公里的时候,如果车辆遭遇爆胎事故,死亡率为100%。换句话说,高速公路因爆胎而引发的事故占事故比例的30%以上。至于“当车辆行驶速度达到每小时160公里的时候,如果车辆遭遇爆胎事故,死亡率为100%。”这一条倒画蛇添足了——在国内的公路上,达到这一速度出车祸,无论什么原因死亡率基本都是100%。

国家质监局针对这些人命关天之事的作为如下:2009年5月,国家质监总局对锦湖和韩泰两大知名轮胎生产企业点名批评。时隔近两年,锦湖和韩泰身陷的“鼓包门”事件慢慢平息,但消费者针对汽车轮胎方面的投诉却愈演愈烈,所涉及的轮胎和汽车品牌范围更是逐步扩大。在上一个3·15年度,除了锦湖和韩泰,包括普利司通、米其林、固特异、佳通等众多知名的轮胎品牌皆有涉及,其中绝大部分为合资品牌。

OK!我们再来看另一个“准有关部门”的数据: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的统计数据,2005年至2008年间,锦湖(锦湖轮胎)的综合销量超过7000万条。按照一般轮胎的使用寿命为5万公里左右,非运营类轿车的轮胎平均可使用4年左右来计算,考虑到出租车等运营车辆的轮胎耗费速度,以及被用作替换配件单独销售的比例,目前使用锦湖(锦湖轮胎)配套的车辆可能超过1000万辆。这个数字,相当于中国大陆2005年-2010年期间平均至少14个月的汽车总产销量。

三段文字结合起来,我们看到的是:对于一个驾乘人员生命关系最重要的汽车部件、一个正对口的职能部门、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面对涉及全国的监管范围和以千万数量计的监管对象、面对层出不穷的消费者投诉,所做的居然仅仅是在2009年的“点名批评”!其后,“鼓包门”居然慢慢平息,可作为事件平息的同时,为何消费者的投诉却越演越烈?!质监局的所作所为到底是在“平息事件”还是在“监督产品”上体现了力度?!

很多人曾经质疑“有关部门”不是不作为,就是乱作为,其实这是不公平的,比如质监局,他们针对锦湖这样的企业,就既没在消费者民意汹涌时“乱作为”,也没在“鼓包门”被曝光后“不作为”。依照“有关部门”的行为规律,他们所做的恰如其分,难道不是么?!

最后弱弱的问一句:我们交纳的车船使用税里,有多少是给这个部门发工资的?!(本文专供新浪,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