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此谬误”


“后此谬误”

 

最近在读张旭昆先生的《西方经济思想史18讲》[]。该书结构编排比较清楚,材料处理详略适当。我认同作者的很多观点,比如说,作者对“价值理论是经济思想史的主线”的观念表示怀疑,认为至少在斯密的时代,发展才是经济学的主题,价值理论是为了处理与发展有关的价格问题才出现的。十九世纪以后,由于西方国家阶级矛盾深化,分配问题成为经济学讨论的主题,这时候价值问题的重要性才浮出水面。——十九世纪的经济学家有误读斯密之嫌。

不过,涉及经济思想的继承问题时,作者的很多判断可能有失偏颇和武断。比如,讲到布尔吉尔贝尔(16461714)时,说他 “注重分析各个产品、各个部门、各个地区、各个经济环节的相互关系”,“使他的理论成为以后瓦尔拉斯(18341910)所创立的一般均衡理论的原始雏形。”[]再比如,讲到杜能(17831850)时,说他在《孤立国》中阐述的边际生产力决定工资的观念可能影响了后来的美国边际主义者J.B.克拉克(18471938)。类似的判断还有很多。

关于经济思想演进中的“先行发现”对后人的影响,作者认为有两种情况,一是类似于接力赛,先行者给后继者提供了前行的基础;二是类似于登山,先行登顶者并没有为后人直接提供帮助(但不否认影响的存在),后人完全凭借自己的努力登顶。结合作者对历史上诸多“先行发现”的影响的判断,可以看到,作者倾向于将时间在后的思想或者理论理解为时间在前的思想或理论的结果,也就是将先行者看成是后行者的原因。比如,作者还将约翰.劳(16711729)看成是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先驱,将坎蒂隆(16801734)看成是现代产权理论的先驱。

如果这种判断方式成立的话,完全可以将苏格拉底(前469—前399)或者色诺芬(前430—前355)看成是戈森(18101858)的先驱者。在色诺芬的《回忆苏格拉底》中,苏格拉底不仅认同妓女赛阿达泰以自己的身体作为“产业”谋取财富的做法,还向她传授了一番生财之道。“首先你只能要求那些求爱的人做他们极不费力就可以做到的事情,然后你还要慷慨地还报他们,这样他们就会向你由衷地表示忠诚,长久地爱你,并尽量地善待你。但如果你等他们向你提出要求的时候才把你的爱情给予他们,他们对你的感激心情就会最大。因为你看,即使是最美味的食物,如果是在人还不想吃的时候给他摆上,也会觉得没有滋味,如果是在他吃饱的时候给他摆上,甚至还会令他讨厌,但如果是在人们饥饿的时候给人们什么,那么,即使是比较粗粝的食物,也会觉得可口了。”[]在这段话中,苏格拉底已经非常明确地阐述了人的欲望强度和欲望满足程度之间的关系,以及物的效用与人的欲望强度之间的关系,这就是“戈森第一定律”。但是这样的判断显然是荒谬的。姑且不论作为数学家的戈森是否有兴趣并读过色诺芬的著作,苏格拉底所阐述的也不过是关于人的消费心理的一个极为普遍的现象,这是一个稍有智识的人都可以发现和理解的现象。作为天才的数学家的戈森完全不需要在苏格拉底的启示下去发现和理解这一现象。

这样一种仅仅因为一事件发生在另一事件之前,就将前者理解为后者的原因的判断方式,被萨缪尔森(19152009)称作“后此谬误” the post hoc fallacy。“后此谬误”的问题在于,如果两个事件AB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通常A在时间上先于B;但不能借此判断时间在前的事件就是时间在后的事件的原因,而应该切实了解两个事件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张旭昆先生的以上判断中,将布阿吉尔贝尔看成是瓦尔拉斯的先驱,将杜能看成是J.B.克拉克的先驱,将约翰.劳看成是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先驱,将坎蒂隆看成是产权理论的先驱,除了时间因素外,没有提供任何能证明传承关系的证据,因此只能是萨缪尔森所说的“后此谬误”。

先行者是否对后行者产生影响,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找证据:

首先,后人的理论阐述中是否引用过前人的言论,这是直接的证据。比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述劳动价值论时,大量引用过亚里士多德、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人的著作,可以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受到过他们的影响。

其次,后人的著作或言论中是否承认受到过前人的影响。比如,亚当.斯密思想的形成受到他在格拉斯哥大学的启蒙老师弗兰西斯.哈奇森(16941746)的影响,而哈奇森承认他的分工思想受到古罗马的西塞罗(前106—前43)的影响,而西塞罗承认自己仅仅是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前427—前347)和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的继承者,因此,可以接受分工思想从柏拉图到西塞罗到哈奇森再到斯密的传承和发展关系。再比如,亚里士多德、西塞罗、托马斯.阿奎那(12241274)都对私有财产权进行过辩护,在西塞罗和阿奎那的著作中,都承认自己对亚里士多德的继承。

由于学术习惯或者其他因素,一个人的思想可能受到前人的影响而又不在自己的著作或言论中表明这种影响(这是一个曾经很让斯密头疼的问题),这会给判断传承关系带来困难。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考察当时的思想或者学术环境。一个人的思想总是时代的产物,环境对于思想的构建总是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思想形成的环境大概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现实环境,二是思想、意识或者理论环境。现实的社会经济经济活动是新思想的重要来源,而特定时代的主流意识和观念也会对新的思想的产生发挥直接而重要的影响。比如说,在我们这个时代研究产权、交易费用或者制度问题,直接或者间接地,总会受到科斯的影响。不管你承认还是不承认,只要你在这个时代研究这些问题,或多或少总会受到科斯的启示。再比如,十八世纪后期以来,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已经成为经济学的主流,一个经济学家的政策观念,不论是萨伊的自由主义观念还是李斯特的干预主义观念,都受到斯密的影响。

我们学习经济思想史,了解思想和学说的传承关系,不仅仅是为了对先行者表达敬意(当然,表达敬意是必须的),更重要的是为了给我们所接受的知识找到切实的根基。这是就是汪丁丁所说的“知识的合法性”问题。[]显然,单纯依据时间关系来判断思想或者学说的传承,只能算是一种猜测,远远不是分析。



[] 张旭昆:《西方经济思想史18讲》,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张旭昆:《西方经济思想史18讲》,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P85

[] 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P128

[] 汪丁丁:《经济学思想史讲义》之《自序》,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