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0年底,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50738个,涉及金额238.8亿元。其中,2010年新发现“小金库”27036个,涉及金额130.47亿元。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召开的会议要求,今年要继续下大力气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国资委等牵头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切实提高治理工作成效。继续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严惩顶风违纪行为。对今年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都要追究责任。
“今年下大力气,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哪是理所当然的!问题是去年小金库的治理效果如何?治理了多少贪污腐败分子?今年复明年,明年何其多。治理小金库,如果不能从根源上铲除其生存的土壤,而总是政府花费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来治理小金库,不免让人有利用治理小金库之名为自己谋福利的猜想。
“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可谓五花八门:靠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的“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的“小金库”等等,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小金库”,这些钱大多来路不正,用的也不是地方。
“小金库”如果长期游离在监管之外,“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分”,往往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危害极大。自2009年4月下旬开始,中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尽管每年的治理成绩“斐然”,但“小金库”的存在,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影响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且诱发和滋生了一系列腐败问题,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决定,今年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又提出要严肃“处理”,应该肯定中央对“小金库”彻底铲除的的决心。但是仅有“处理”的决心还是不够的。严肃处理“小金库”,必须在“处理”有力度。“小金库”屡禁不止、屡治不清,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重检查、轻处理”,处罚力度不够,或是碍于情面不处罚。
“小金库”虽冠以“小”字,容量却大得惊人。这种行为本身不仅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腐败,往往也容易滋生更大的腐败。近年来,尽管中央虽三令五申,但却未能阻止小金库的扩张和蔓延。其关键因素还是下手不狠,出手过慢。要彻底铲除“小金库”滋生的土壤,就必须在“执行”上下功夫。中央要从体制、机制、法规等制度性因素上彻底抽去滋生腐败的“财政支柱”,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把群众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完备的监督制约体系。并且要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纪必究,才能充分发挥其震慑作用和政策效应。
“小金库”如何标本兼治?
“小金库”治理,必须在“执行力”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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