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亚运会,广州市中心20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高层楼宇建了夜景工程,市建委曾承诺“光亮工程”电费由政府支付,无须市民承担。但是最近伊顿18小区公摊电费暴涨,很可能是“光亮工程”电费被摊到业主身上。小区物业管理处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3个相关部门也曾联合到小区调查,但是至今仍无结果。
据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听来的消息,三个单位商讨解决办法时都承认“光亮工程”电费确实算到了业主身上,至于如何将误收的款项偿还给业主,却互相推诿。当记者到市建委采访时,市建委工作人员将“光亮工程”的各个环节娓娓道来,大有将听众、读者训练成政府治理专家的劲头,最后才给出结论:“此事很可能是施工队粗心大意接错了电表。”
多么熟悉的声音,多么熟悉的腔调,又是施工队的责任。即使是施工队的过错,作为发包方和管理部门也有连带责任。业主与施工队之间没有委托被委托关系,你让他们如何向施工队索取赔偿?在业主和物业管理处面前,“光亮工程”的建设单位就是责任方,应该偿还业主被误扣款项在先。至于追究施工队的责任,那是另一桩案子。
整件事情听起来像是跟“光亮工程”有关,好大件事,实际上很可能就是一个电表搭错了线。涉及的总费用才三千多元,只够养一部公车一个星期,只够公款摆一桌酒席。为这点小数组织联合调查组,不能说不重视,但是处理结果却事与愿违。
问题出在哪里呢?出在无人肯认错。只要有人站出来认错,事件就会停止发酵。日本、德国的国家领导人道起歉来像食生菜那么容易,完全没有影响社会稳定或者执政党地位之担忧。为什么我们的小领导,甚至一介政府工作人员认个错都那么难?非得找个工程队之类的非政府机构担责不可。幸好不是火灾,更没有出人命,再说工程队无论如何不太敢拒绝承担责任。
一个电表的错误,扯出“光亮工程”,纯属拉虎皮扯大旗,真正后果是让“光亮工程”再次被摆上台面。“光亮工程”是由市政府决策,事关整个广州形象的大项目,形象工程不光是给上级领导看的,给外商看的,也是争取市民拥护的民心工程。虽然“光亮工程”有不少弊病,但是对提升广州物业价值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至少好过渣都不剩一点给纳税人的三公消费。
一个小小电表,就给璀璨的“光亮工程”抹上了一道阴影。少开几天车,少吃一餐饭的损失,就给耗费数亿或者数十亿的“光亮工程”抹上了一道阴影。花多少宣传费用,也抵消不了政府形象的损失。假如我是当家人,我肯定会震怒。不过震怒之余,请不要去追究某个人,该反思一下我们的体制,为什么权力和责任总是分置?以至于推诿责任轻而易举,到最后都推到体制身上,再多的维稳费也不够花。
(文章发表于2011.3.25《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