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逸枫:价格控制目标是房价上涨最大保障


全面解读国务院新国八条“价格控制目标”系列评论之四
 
谢逸枫:价格控制目标是房价上涨最大保障
 
  要点:2011年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明确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由此,3月底成为各地方政府公布今年房价调控目标的最后期限。新“国八条”中还明确了地方政府制定房价控制目标的两个重要参考标准: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速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截至目前,在已经出台新“国八条”相关执行细则的城市中,多数参考了这两个标准的弹性目标,旨在控制房价过快上涨。
 
  根据“新国八条”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要求各城市明确“限价”,这在近年的楼市调控中还是首次。涉及的统计指标原则上以统计部门发布价格的统计指标为依据。部分城市规定,新建住房的统计范围应覆盖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新建用于出售的城镇住房。新建住房价格年度涨(降)幅的具体控制目标数值,可参照其他经济指标的增长速度确定控制目标,但价格涨幅控制指标原则上应低于本地区年度经济发展目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

  广东刀客地产顾问机构董事长谢逸枫表示,七个城市的价格控制目标都具有“放宽”房价控制线的怀疑,这些年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一般都能保持在10%以上,不过这个幅度要与房价涨幅相差一半以上才管用,比如人均收入涨10%,房价涨幅控制在3%或5%,才能真正达到调控预期。按照今年CPI控制在4%的目标看,已公布的几个城市房价涨幅控制目标均不低于10%,远高于CPI增幅,又如何能抑制商品房的投资性和投机性需求? 由此可以看到地方政府仍旧不肯放弃土地财政和房地产市场收益的心态。按照新“国八条”的要求,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广东刀客地产顾问机构董事长谢逸枫表示,但各地在制定这个目标的时候,对房地产收入的难舍难弃,让各地在控制标准的问题上就高不就低——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在这个几个零星出台控制目标的城市中,没有见到一个是采用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标准的,更不要说“经济发展目标”中本就包含的CPI标准。让房价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是温家宝总理在访谈中多次提到的一句话。但这个“合理”的标准界定,在各地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上却是五花八门。其实,最合理的水平,应该是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相匹配,与CPI涨幅相适应的区间。眼下各地的房价控制目标,与此显然还有距离。终结土地财政,加大保障房供给,让商品房去金融化,房地产退出投资领域,楼市调控才能落到实处。

  广东刀客地产顾问机构董事长谢逸枫认为,地方政府制定出价格控制目标,虽然调控不会放松,被迫于销售成交下降和市场不利及销售压力等业绩的考虑。目前不少城市楼盘开始出现较为明显的降价,因此,开发商将会有小幅度的价格打折等优惠活动,下降的幅度在10%以下。不排除部分城市的房价下降幅度达到15%,或者是部分城市的房价继续坚挺的现象,甚至出现小幅度的上涨,但不要指望房价会大跌20%-30%或50%。暂时的销售成交下降和少部分城市小部分楼盘房价打折扣的迹象,不代表今年5月将出现房价“拐点”,房价拐点是为时尚早。

  除非国务院把房地产项目资本金上调35%和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和改革土地出让制度等收紧货币放贷总量,让开发商资金链面临崩溃的困境。或者是爆发金融风暴,或者是开发商心甘情愿“流道德的血液”,否则是不现实的。目前真正对房价影响最大的还是限购和信贷收紧。但这不意味着未来楼市将会一直悲观下去,预计未来二十年中国房价依然存在上涨的巨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