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官员顶风作案应下台
徐明天
按照国务院调控房地产的要求,各地陆续公布今年房价调控的目标,除北京提出降价之外,其它地方增长目标多为10%,理由都是与今年GDP和居民收入挂钩同比增长。这个目标一公布全民哗然,大家看到地方政府官员赤裸裸地站到台前,让人们看到,为什么房价涨得这么离谱?为什么房价越调越高?原来地方官员是庄家。如此,降价目标就娈成了涨价目标。
这个目标的荒唐在于,房价和GDP和居民收入挂钩同比增长10%是一个说不能的逻辑。如果稍一动脑筋,就知道这个比例是不能成立的。
以广州为例,2010年广州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30658元,增长10%,即增长3000元,纳税后增长2640元。广州市0年平均房价13182元/平方米,增长10%,每平方增长1320元。到2010,中国人均住房面积33平方米,3口之家买一套房平均面积110平方米。一套房就增长了14.5万元。也就是说,2011年住房增长了14.5万元是居民收入增长2640元的接近55倍。房价涨一年,居民工作一辈子的收入增长还追不上。
与GDP增长挂钩更离谱。最早把房价与GDP挂钩的是任志强,他在广州演讲时说:“:1978年GDP大概3000亿,现在是30多万亿,增加了100多倍。1978年月工资全国平均28.6元,到现在也增加了100倍。1978年我们大白菜2分钱一颗,现在2元钱,也增加了100倍。房价只增加了16.6倍,和工资收入相比相差太远了,房子等于没有涨价”。按照任志强的理论,如果1979年的房价是1000元,2008年,中国的平均房价是10万元。
如果深圳以GDP增长涨房价,就更是天方数字。1979年,深圳GDP刚刚1个亿,2010年,深圳GDP达到11000亿元,增长11000倍,按照同比,深圳2010年房价应是每平方1100万元。
这么一算,就知道房价与GDP和居民收入的增长挂钩同比增长是混账逻辑。
如果真要挂钩,也可以,按照居民收入增长的部分不用其他开支,全部用于购房,居民收入增长10%,房价增长应该不到0.2%。
对于同比挂钩让房价同比增长10%,中央已经批评其中的错误,住建部要求地方政府按照人民的意愿对已经公布的目标进行调整。广州官员率先对中央“说不”。这位官员说:“既然房价控制目标已经出来,就是对社会的承诺,以后将按照这个既定的控制目标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年内将不会再次调整目标”。
我认为,这位官员和涉及对这一目标确立的官员都应该下台向党和人民谢罪。
第一,通过上面的计算,房价和GDP和居民收入挂钩同比增长是一个小学生都能知道的错题。而这些官员炮制出这么一个比例,文化水平之低,不配做官。
第二,如果不是文化水平太低,而是他们知道错误,就是以这样的错误来欺骗和恐赫民众,继续推高房价掠夺人民获取利益,说明他们不只是漠视民生,而且是破坏社会稳定和谐的动乱分子,应该严肃处理。
胡锦涛总书记说:“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最近又说:“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充分发挥法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依照法制精神对漠视民生和破坏社会稳定的官员进行撤职,符合胡锦涛总书记的领导和执政思想。
对党和人民犯了错,就应该处理,犯我错不改,还要公开对抗,更不能手软。
因此,我认为广州这些官员应该下台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