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 守 儿 童 帮 扶 制 度
加强农村“留守学生”教育和管理,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为了让帮扶资助活动深入开展,为“留守学生”完成学业、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特制定本帮扶制度。
一、领导重视,建立机构。成立了以乡中心校、学校为主要成员的关爱“留守学生”成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工作组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档案,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经济来源,家长和代理监护的基本情况等。
三、建立帮扶责任制度。帮扶人与“留守儿童”填写结对帮扶卡,鼓励有条件的志愿者、教师、党员、领导干部成为“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义务委托监护人),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给予他们家庭的温暖,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引导。
四、鼓励退休教师和热心人士成为“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负责“留守儿童”的衣食住行和课外辅导,关心他们的思想进步和健康成长。
五、建立义务辅导队伍。从村组中聘请一批有威望的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老战士等担当校外义务辅导员,每人就近负责1-2名“留守儿童”,了解“留守儿童”的校外表现情况,定期与学校沟通联系,做好“留守儿童”品行方面的教育引导工作。
六、发动社会开展“一帮一”资助帮扶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的力量对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进行“一帮一”资助帮扶,为他们完成学业、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七、乡团委、妇联和学校、派出所、司法、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定期开联席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教育合力。
八、建立健全帮扶人家访、“留守儿童”谈心日制度。帮扶人要对“留守儿童”定期家访,形成制度。要建立“留守儿童”谈心日制度,定期与“留守儿童”进行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情况,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九、定期开展情况通报,思想交流活动。学校定期召开帮扶人、“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沟通情况,有的放矢地加强教育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