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控制方案遭博弈 根源问题仍待解决


各地房价控制方案的靴子终于纷纷落地,但落地的声音与调控的呼声却大相径庭。

 

31号下午,苏州市正式公布今年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成交平均价格同比增幅低于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和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而此前该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本年度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左右”的目标。

 

“这样的规定打破了之前对房价的预期,从国八条及限购政策来看,今年的房价基本稳定或有下降的趋势。”阳光100常务副总裁范小冲告诉记者:“但各地方政府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却涨声一片,基于这个判断,今年房价的预期肯定是涨。”

 

涨”易,“降”亦不难

新“国八条”第一条明确规定:“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对于北京提出的“新建普通商品房价格稳中有降”,范小冲指出,这是很有聪明而有勇气的做法,因为提到的“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中高档房区分开了。他认为,政府控制房价目标的着重点在于改善民生、解决低收入家庭及夹心层的住房问题,而对于中高端住房应该让渡给市场解决,也就是政府只管吃不饱饭的民众,不应该解决吃鲍鱼的问题,这个调控思路是无可厚非的。

 

到底该控制什么幅度?

业内人士预测,若按照目前各地方政府的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来看,此轮调控又将落得“地方政府执行的不够好”,可能招致更严厉的调控。而范小冲则认为,其实之前有限购政策、保障房“军令状”,还有加息等等政策,在强行出台房价控制目标,这本来就是一种“画蛇添足”。“目前,各地政策出来了,从中央的态度来看,不是很满意。”

 

因此,针对各地方政府出台上涨的房价控制目标后,住建部紧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范小冲预测,根据住建部的要求,各地方政府会向北京学习,走“稳中有降”的路子,“现在交上去的考卷不合格,那就打回去重新修改,直到中央政府满意为止。”

 

难掩房价上涨动力

从地方政府出炉的房价调控目标来看,中央的调控目标与各地方政府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地方政府让房价涨的心态很明显。”上述业内人士称:“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就此,范小冲认为,目前地方政府没有让房价下降的动力,这背后的根源还在于土地财政。“地方政府目前依靠土地收入来填补财政收入。”范小冲解释说:“如果房价一旦下跌,地价就跌得更多,这就会影响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转自《地产中国网》张治东